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 2021 〕310 号) 的“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以及“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要求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 统计了符合 2024 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的所有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的信息 , 详见附件。请各学院对附件的各项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 ,若学生信息有错误 , 请在相应位置直接修改并标红; 若名单有遗漏,请在表格末尾处添加上新增学生的信息并标红 。请将修改过的附件表格(Excel 版和盖章 PDF 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科办公平台 ;若附件表格没有修改和新增 ,请以函件(盖章 PDF 版)形式上报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请各学院于4月9日前完成本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核实工作。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核实确认后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名单发放 2024 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标准为 330 元/(人. 月),每学期按照 5 个月发放 。若期间学生发生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 ,学校将停发其后续月份的国家助学金。
(联系人及电话: 高老师 0871-66051132 )
附件:2024 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名单(待各学院确认)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