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筑梦奖学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预通知》,2023年起,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 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每年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共同设立“ 筑梦奖学金”,用于奖励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计划连续开展 5年。为做好我校 2023 年筑梦奖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有关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 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 ,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 , 生活俭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7.2022-2023 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省奖学金和省励志奖学金的学生 , 不能同时获得“ 筑梦奖学金”;
8. 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或年级的前 50%以内 ,择优报送。
二、奖励名额和标准
全校共 62 个名额(各学院名额请见下表),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000 元。
学院 | 符合申请条件的 学生人数 | 分配名额 |
冶金与矿业学院 | 367 | 11 |
测绘学院 | 159 | 4 |
电气与机械学院 | 493 | 12 |
建筑工程学院 | 369 | 9 |
环境与化工学院 | 243 | 5 |
计算机信息学院 | 271 | 6 |
商学院 | 335 | 8 |
外语学院 | 157 | 3 |
艺术设计学院 | 149 | 3 |
体育学院 | 23 | 1 |
三、工作安排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提供同时符合条件 5 、6 和 7 的各学院学生名单 , 请各学院对照条件 8 ,遵循公开 、公平 、 公正的原则,采取等额评审的方式,及时组织学生申请,认真规范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2 )。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填写《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附 件 3 ),在 11 月 17 日 10 点前将附件 2 、附件 3 的纸质版和会议纪要报送至创新大楼703张经纬老师处,附件 3 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科办公平台。评审结果将在校内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时间是 11 月 17 日— 11 月 24 日 。公示无异议后于 11 月 27 日将评选结果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符合条件 5 、6 和 7 的各学院学生名单
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
3.2023 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