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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心理健康教育科发布日期:2023-09-27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更好地了解2023级全体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干预,建立我校大学生心理档案,学生处将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10 月 13 日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本次测评采用瑞格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开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瑞格心理测评系统》应用培训

(一)培训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 10:00

(二)培训地点:创新大楼 611 室

(三)参会人员: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及心理测评专项工作负责人

二、2023 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安排

(一)根据前期摸排的情况,本次心理测评采用集中组织及学院自行组织两种方式开展。其中,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计算机信息学院、外语学院自行在测评时间段内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其余学院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评,测评的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1。

(二)本次心理测评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睡眠状况自评量表(SRSS)、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自评量表(SAS)及父母教育方式问卷(EMBU)进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综合评价,6 个测评量表均是必填量表。

(三)学生的相关信息已经导入瑞格心理测评系统,因 补录原因未在系统中的学生,由学院心理测评专项工作负责人添加进入系统,审核信息后参与测评。

附件:2023 级新生心理测评时间安排表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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