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校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大专学生。
二、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8月以来)。
三、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由学院组织本院学生进行报名,并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遴选,每个学院限推荐1名。
(二)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四、工作要求
(一)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下午4:30前,逾期不再接收,视为放弃。所有材料电子版请按要求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办公平台,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签章后,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思政(教育)科。
(二)候选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1)。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不超过200字,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请按照“汇总表”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人物事迹。请严格按照规定的Word版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内容,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材料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字数2500字以内,请勿在文字中插入图片。
4.被推荐人电子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 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5.被推荐人微视频。被推荐人提交事迹材料同时需要提交一条微视频。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 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为保证作品.上传顺畅,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B。
附件:1.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2.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