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暑期各地突发了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为全力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特开通本次临时困难补助专项申请通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2023级新生)
二、 工作要求
(一) 请各学院认真摸排暑期受地震、台风、洪水等突发
自然灾害影响的学生,主动和学生联系,详细了解学生家庭的受灾情况和帮扶需求。特别是在联系2023级新生时,应主动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介绍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和学校“绿色通道”等经济帮扶措施,确保无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放弃就读;
(二)各学院应以本次的临时困难专项补助为契机,在2023级新生入学后介绍学校的临时困难补助政策和申报流程;
(三)此次临时困难补助专项申请资助标准依据《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应急性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昆冶高专学发〔2020〕20号)文件确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的图片需保证清晰,字迹可辨认;
(二)请各学院于9月8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给学生处学生资助科张经纬老师。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