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云教规〔2019〕3号)(附件1)以及《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昆冶高专校发〔2020〕39号)(附件2)的要求,现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动态管理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并及时将动态管理工作通知传达至每位在校生。同时,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相关老师学习上述文件,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此次动态管理工作。不允许出现因学生违纪、旷课、挂科等非经济原因而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或不予认定的情况。
(二)2022年秋季学期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若家庭经济状况没有发生较大变化的,继续按照秋季学期的档次进行认定;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请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档次的调整。2022年秋季学期未被认定的学生,若家庭经济确实出现困难的,请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纳入认定范围。
(三)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和突发严重困难学生等八类特殊人群的身份识别主要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准。经数据比对,3月份有5类人群名单有新增,详见附件3,需对他们中属于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这三类的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上学期已认定但档次不对的需进行调档),其余学生则根据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相应档次的认定。注意:中央下发名单中的学生必须全部认定,不能有遗漏。不在中央下发名单里但能提供材料证明属于上述某一类的学生,学院审核确认后应当予以认定。
(四)若2022年秋季学期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学籍异动的,请在动态管理中及时进行处理。禁止出现退学、休学或入伍等不在校学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享受资助的情况。此次春季学期动态管理工作结束后,各学院仍需要每月实时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科反馈已认定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
(五)2022年秋季学期已认定的学生若发生转专业的情况,其认定资格和国家助学金名额一律跟随学生本人转入新的学院,请转入学院按照本学期动态管理要求对其进行新的管理和认定。转专业的学生若认定档次不变的,只需要重新填写认定申请表和受助承诺书即可,其上学期的认定材料仍由原学院存档;若认定档次需要调整的,则按照新增认定的标准提供材料。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名单见附件4。
(六)根据上级新修订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650元/学期。因此,对于2022年秋季学期已认定或在此次动态管理工作中新认定的退役士兵学生,他们享受的不是国家一等、二等助学金,还请各学院在评选国家助学金和定期困难补助的时候注意剔除。2022年秋季学期共有273名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见附件5。本学期新复学的退役士兵学生信息武装部正在统计中。
(七)目前学工系统已能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从学生填写申请表开始至校级审核结束的全过程信息化,因此这学期的动态管理工作可以全部在线上进行,仅新增认定和调档学生需要从填写认定申请表的流程开始操作。由于新系统刚刚上线,还请大家把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者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生资助科进行反馈,以便对系统进行更新和完善。整个流程结束后可打印相应纸质材料。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3月28日(周二)前上报以下材料至高亚杰老师办公平台。
(一)《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管理明细表》(附件6,请不要改动表格格式,提交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
(二)在学工系统上审核确认各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动态管理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名单(尽在学工系统操作即可)。
(三)学院公示照片(jpg格式,不少于两张,不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和隐私)。
三、其他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认定,是学生享受各类助学金、困难补助、专项奖学金等各项奖助的基础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各学院学服办要积极向党总支汇报沟通,在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动态管理认定工作。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昆冶高专校发〔2020〕39号)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不得要求申请学生在公开场合当众诉苦、互相比困,更不得将民主评议工作交由学生、学生会或班委会组织。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
2. 昆冶高专校发〔2020〕39号关于印发《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
3.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新增特殊学生群体名单
4. 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名单
5. 2022年秋季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名单
6. 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管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