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力确保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特开通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影响临时困难补助专项申请通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学生本人或家庭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危重症所需治疗费用较高,自付费用对其家庭构成较大经济压力;
(二)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其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学生书写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书,对照申请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的图片(如医学诊断书、出院证明、死亡证明和户口册等),将以上材料提交给带班辅导员;
(二)学院审核。带班辅导员审核学生提供的材料,保证材料真实、齐全后提交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查学生的申请资格,研究补助金额;
(三)学生处复核。学生处复核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复核无误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尽快把临时困难补助金发放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的图片需保证清晰,字迹可辨认;
(二)请各学院于3月17日前将学生的申请材料、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会议记录(需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给学生处学生资助科张经纬老师。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摸排,实时动态掌握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情况,做好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服务工作;
(二)资助标准依据《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应急性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昆冶高专学发〔2020〕20号)文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