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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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展心理咨询的通知
作者:心理健康教育科发布日期:2023-02-27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心理健康教育科于2023年2月27日起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线下心理咨询工作安排

(一)安宁校区

咨询时间:教学第1周(2月27日起)至19周(7月7日)非节假日的周一至周四(18:30-21:30);周五(12:40-15:40);周日(18:30-21:30)

咨询地点:创新楼802室。

(二)莲华校区

咨询时间:教学第1周(2月27日起)至19周(7月7日),非节假日的周一(18:30-21:30)、周四(18:30-21:30)

咨询地点:原行政楼111室。

二、线上心理咨询工作安排

全校师生均可通过咨询热线及或咨询QQ进行线上心理咨询,详细安排如下:

心理咨询热线:0871-68383525;

心理咨询QQ:2351917359

三、其他事项

1、教学周第20周预约咨询

2、通过QQ进行网络咨询时,需实名。学生请提供班级、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咨询师及时跟进。

请各学院、各部门将相关信息传达给所有师生,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科能够为更多的师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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