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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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征兵上站体检和复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武装部发布日期:2023-02-08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安宁市、五华区2023年上半年征兵体检(复检)方案要求,安宁市定于2月9日-2月11日开第四批和复检工作,五华区将于2月14日-2月17日开展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上站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一)应征地为安宁校区的,复检(已参加之前组织体检并确认为预定兵人员)时间为2月10日上午7时30分—12点;第四批(后通过征兵网报名人员,未参加过体检人员)上站体检时间为2月11日上午7时30分—12点。

(二)应征地为莲华校区的,毕业生体检时间为2月14日上午7时50分—17点;在校生体检时间为2月17日上午7时40分—17点(体格检查上午7时40分在五华区人民医院开始,心理检测下午14点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开始)。

二、体检地点

(一)应征地为安宁校区的:昆钢医院(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方院区)门诊楼5楼体检中心。

(二)应征地为莲华校区的:五华区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体检中心(下午心理检测地点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育德楼301室(龙泉路408号))。

、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对照体检名单(见附件),逐一把体检、复检通知及各项要求准确通知到参检对象,不能遗漏,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所有参检人员均不返校,直接按体检时间自行到达体检医院集合,由带队教师配合组织参检,对于放弃体检和复检资格的学生,各学院要留存好相关痕迹材料。

(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红底小1寸免冠照片6张,碳素笔1支;体检当天应空腹,体检前8小时内勿食刺激性食物,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着宽松衣服。

(三)征兵办体检带队人员

安宁市征兵办:朱参谋(18213565507)

五华区征兵办:黄参谋(13888429478)

(四)学校武装部体检带队人员:

杨煌(13888203310)、李华(13629481905)

附件:1.安宁市2023年上半年征兵体检计划表

2.关于组织五华区2023年上半年征兵应征青年集中上站体检的通知

3.安宁市预定兵复检人员名单(2月10日体检)

4.安宁市第四批上站体检人员名单(2月11日体检)

5.五华区毕业生上站体检人员名单(2月14日体检)

6.五华区在校生上站体检人员名单(2月17日体检)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云南省2023年度最美高校辅导员和班主任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我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