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人事处及各学院、各部门:
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着全校一年级所有班级的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四门课程。为了给全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青年教师提供教学实践平台,同时缓解在岗思政课专任教师不足带来的管理压力,我院拟选聘全校各部门有意向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老师,作为兼课教师,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内师资库。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我院对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课教师的条件、程序和管理作如下说明:
一、报名条件: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哲学、法律、军事理论等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背景;
3、已经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4、辅导员及其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的老师优先考虑。
二、选任及管理:
1、试讲
符合条件首次申请兼课的老师,须准备拟讲授课程20分钟的教学内容进行试讲。经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小组集体听课,获得通过的才能安排授课任务。
2、管理
在整个学期的教学过程中除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外,还必须服从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管理,参加教研室活动及相关学习;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教学任务,原则上一学期结束前不更换授课教师。
以上事宜,经学校教务处及人事部门的认可后下发各学院、各部门。为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