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职工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

发表日期:2024年09月25日 编辑:人事处 共浏览

我校教职工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办理

所需材料和流程

 

一、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1流产费用/人工受精及相关费用/个人零星费用/男教职工配偶未就业的计划内生育相关费用等报销:教职工本人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医保”申办(所需材料以小程序上要求为准)。

2、计划生育类(生产)费用报销:

女教职工出院后出具社保卡医院联网直接结算。

3、干部医疗就诊证申请:按《关于为年满5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教职工办理干部医疗就诊证的通知》准备相关资料;

4、异地就医/特慢病申请:教职工本人可通过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医保”申办

二、业务办理流程

1、每月10日收集材料相关人员将相关资料报省医保中心审批

2、干部医疗就诊证申请通过后相关人员还需在次月内前往政通大厦进行备案开通,个人才能使用。

 

三、温馨提示

1、如个人办理报销业务,费用由省医保中心直接打款到个人提供的账户上;

2、省医保中心报销费用打款至我校对公账户的周期约为3个月;

3、参保职工报销生育费用,采用的是包干价格支付,顺产 6000 元包含了生育费用 2500 元、产前检查 1500 元、营养费用 2000 元。剖腹产费用 8500 元(包含了生育费用 5000 元、产前检查费 1500 元、营养费用 2000 元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000元。还有就是计划生育费用报销未对生育地进行限制,除境外(包括港澳台)生产费用外都可以报销。

4、医保政策更详细的内容请查看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查看《云南省医保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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