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校园设施维护改造(物质采购)校园单车架购置
2.项目概况:随着校园内自行车及电动车数量激增,传统停车区
域已无法满足需求,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影响校园秩序与美观。现有自
行车停放点容纳能力有限,供需矛盾突出,加之自行车及电动车乱停
乱放,存在堵塞消防通道,楼门,占用人行道现象频发,亟需通过规
范化设施优化停车环境。基于此,后勤与基建管理中心拟计划在13
个学生组团设置单车架,以期改善自行车及电动车乱停乱放的状态,
从而优化校园空间利用率,单车有序摆放。
3.预算金额:8.00万元
4.采购需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单车架,单车架长30米,
宽5米,设置可容纳约150辆自行车、电动车的单车架,设置雨棚,
条件充足情况下设置充电口,并采用黄黑警示线划分消防通道。单车
架包括混凝土地面,开放轻钢结构单车棚建设安装。
序号材料名称材质、规格单位数量
1.名称:校园单车架
2.砼基础、地坪
1校园单车架2.镀锌方管钢柱m30
4.镀锌方管屋架、檩条
5.彩钢夹芯板屋面
1.名称:两轮、三轮电瓶车智能充电桩
2.输入、输出电压:AC220V
2智能充电桩3.输出通道数:20组组20
4.额定输出功率:8800W
5.显示屏:4.3寸段式液晶屏
6.执行标准:T/CHINABICYCLE1-2018《电
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设备技术规范》
5.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进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
内容。
6.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行业、地方的质
量验收标准、规范、规程,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技术核定、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材料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通过采购
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公告发起日当天起三日内
地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后勤与基建管理中心(工作时间:9:0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