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教发[2021]47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放有关省属高校资产处置部分权限的通知》、昆冶高专校发〔2021〕50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学校于2025年秋季学期启动了陈旧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经各学院(部门)申请、资产管理中心汇总复核、学校办公会审议批准,现拟对以下资产进行报废处置。为规范流程、接受监督,现将待报废资产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本次资产处置类别包括:1、设备类9,092,913.44元(1545台/件),其中包含待报废公务用车1辆,资产原值212045.00元;2、家具和用具213,876.82元(950台/件)。经核实,以上固定资产均以达到报废年限,无修复价值,无法满足教学科研或办公需求,具体清单见附件《2025秋季学期待报废处置资产清单》:
二、公示时间及方式
1.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三、其他说明
1.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程序完成资产报废处置后续工作。
2. 报废资产将依法依规通过拍卖方式公开处置,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学校财务。
3. 对未如实申报或违规处置资产的行为,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示。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