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引进编外人员劳务 派遣合作服务公司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引进编外人员劳务派遣合作服务公司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官网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引进编外人员劳务派遣合作服 务公司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7.08万/年
最高限价:
1、在职被派遣人员不超过60元/人/月管理费。年采购项目合计 经费约:61200元/年管理费,预计85人;
2、如有被派遣人员在采购方工作期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需进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服务,预计20人左右,不超过40元/月/ 人管理费,年采购项目合计经费约:9600元/年管理费。最终金额按
实际在采购方工作至退休被派遣人员人数测算。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为我校在职及退休被派遣员工 签订并管理劳动合同、办理入离 职手续、办理社保等相关事宜、 支付薪资、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用 工问题、劳动纠纷等人力资源服 务,并配合我校完成与之相关的 其他事项。 | 年限为3年,考核合格后, 合同一年一签。 |
1、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为辅助岗等符合上级部门可采用劳务派遣 用工形式的岗位。
2、服务内容:
需要负责合同签续或解除、社保服务办理、档案管理、开具证明、 职称评选等日常事务,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新增人员建立劳 动关系 | 1.与新增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招工录 用、劳动合同鉴证,并将《劳动合同书》、鉴证名册 复印件等资料提交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
2.建立个人档案,办理档案调取等手续。 |
3.中标人为被派遣人员的法定雇主,被派遣劳务人 员与中标人属用人关系。采购人为被派遣人员安排工 |
| 作任务(或工作量),被派遣劳务人员与采购人属用 工关系。 |
合同到期人员及 退休人员劳动关 系处理 | 1.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
2.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
3.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不含节假日)提醒管理部门。 |
4.派遣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中标人负责退休资格 审批,同时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服务。 |
离职人员劳动关 系处理 | 1.通知本人并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
2.根据离职情形及《劳动合同法》规定,提供给学校 相关信息。 |
3.核算离职人员应享受的经济补偿金,办理相关手 续。 |
社会保险办理 | 1.中标人负责在规定时效内办理符合执行地政策的 被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接续、变更、减少、关 系转移手续。 |
2.社会保险基数申报、核定,并按时足额缴纳。根据 采购人依照相应法规政策确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基数。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依照相应法规政策确定的各项社 会保险基数,先行垫付服务人员需缴纳单位应承担的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 险等,中标人绝不挪用,保证资金的安全 |
3.中标人应及时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云南省和昆明 |
| 市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等 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会采购人,积极协调采购人 执行新政策规定,提供当地社保政策、人力资源和劳 动合同法规政策咨询。 |
4.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社会保险等发票及被派 遣人员参保凭证及缴费明细,核查无误后当月内向中 标人支付上述费用。 |
办理社会保险待 遇享受手续 | 1.社会保险各险种待遇领取的相关手续。 |
2.退休资格审批通过后待遇领取申报。 |
3.工伤鉴定、工伤理赔手续办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
业务综合服务 | 1.实行专管员负责制,劳务派遣公司专管员全方位上 门服务,每月派专人不少于2-4天到采购人相关管理 部门常驻地及时为采购人和被派遣员工提供各种服 务,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了解劳务派遣人 员的情况,采集被派遣人员信息,讲解注意事项,如 出现问题应及时与被派遣人员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进行沟通,对采购人和被派遣人员提出的要求应及时 沟通,协商解决,无法及时处理的,响应时间不得超 过48小时。 |
2.每月初及时提供各项业务发生费用明细,反馈业务 办理情况。 |
3.做好临时性业务发生的妥善处理,及人社部门的相 |
| 关协调工作。 |
4.中标人提供职称申报、政策咨询等服务,为被派 遣人员办理在当地合法工作所需的各项证明文件。 |
工资及各种待遇 发放 | 1.被派遣人员薪酬由采购人按月进行分配,具体薪酬 方案、考核办法及发放标准等由采购人制定。中标人 应参照学校指定的工资标准按月按时发放被派遣人 员的薪酬,绝不挪用,保证资金的安全,采购人可随 时查询。 |
2.采购人负责对被派遣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 果核定应发工资待遇标准,中标人负责依据采购人提 供的应发工资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代扣个人 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按时足额发放到被派遣人员。 |
3.中标人每月根据采购人核定的工资发放标准电子 明细表兑现派遣人员工资待遇,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 交的实际发放派遣人员工资电子及纸质清单(税后) 及合法有效发票,据实转账给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 采购人转账款项的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足 额转入派遣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 |
4.中标人可以在寒暑假及每年年初1-3月最后一个工 作日前,按采购人核定的薪酬发放金额先行垫付服务 人员薪酬,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社保个人承担部 分,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收假或次月将垫付薪酬汇入 |
| 中标人指定账户。 |
劳动争议法律支 持 | 1.劳动争议的调解,相关法律法规支持。 |
2.劳务派遣人员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同 采购人共同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索 赔。中标人负责处理被派遣人员提出的劳动争议、劳 动仲裁、工伤处理、诉讼等事宜。对采购人提出的要 求存在法律风险的,应及时提示,并提供合理化建议。 |
人力资源管理服 务 | 1.协调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学校包括 劳务派遣以外业务的政策咨询、事件处理等事宜。 |
2.按照学校要求,为派遣人员做好政策咨询等相关服 务。 |
3.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对所派遣劳务人员进行法律法 规、采购人规章制度的教育,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做 好被派遣人员培训工作和日常管理,敦促被派遣人员 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调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采购人安排的工作任务,保守采购人工作秘密。 |
党组织关系管理 | 中标人可以为派遣人员做好党组织关系管理,发展新 党员,党员培训。 |
人员招聘 | 1.根据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拟定招聘岗位及相关资 格条件,可由中标人或采购人发布招聘信息并组织招 聘和体检。 |
2.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招聘启事拟发、笔试考评、面试、 |
| 结果等梳理统计。 |
3.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被派遣人员到采购方工 作,优先聘用并派遣原在采购人工作的合格人员,并 认可由采购人承认的在采购人工作的工龄。 |
知识产权 | 被派遣人员在派遣工作期间所产出的工作内容及知 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 |
档案管理 | 提供学校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对 当前产生的档案及时归档。 |
其他性质人员的 管理服务 | 为聘用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并按学校 要求提供多种方案的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障。 |
员工背景核查 | 根据学校的业务性质和要求,办理《无犯罪记录证 明》、政审等。 |
其他 | 1.中标人不得将服务协议的内容向采购人、中标人双 方以外的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采购人、中标人双方 的工作秘密。 |
2.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按采购人需求调整。具体 事务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采购人与中标单位 签署的正式服务合同为准。 |
3、考核及管理
(1)被派遣人员的日常考勤登记、工作任务安排及工作绩效考 核由采购人负责。满足采购人的日常工作需求。
(2)积极主动沟通工作中出现的各项情况。例如,社保缴费参
保情况、延迟原因、漏缴问题情况反馈等。及时提交工作中所需的材 料。例如,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能够做好辞职、协商解除合同人 员的工作,特别是辞职预收社保费的工作。能够与当事人做好充分的 沟通,在确定好停保月份,扣款项目说明,补缴后及时退费等工作。
(3)能够做好工作预案以应对工作中的突发情况。例如,能够 妥善处理个人拒不办理手续、因违纪单位单方面解除、医疗生育工伤 失业保险报销等情况。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采购方将被派遣人员退回中标人: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②不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并经教育或重新安排岗位后仍不服从
的。
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违反师德师风的。
④严重违反采购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对采购人形象造成严 重损害的。
⑤派遣期未满擅自离岗的、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
⑥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
⑦被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的。
⑧以欺骗、隐瞒、造假等手段,未真实反映个人情况的。
⑨采购人根据单位制度提出的其它解聘。
4、功能需求:
(1) 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2)中标人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证》被撤销、吊销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3)采购人按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向中标人支付给被派遣人员的 薪酬待遇、社保费用和管理服务费。
(4)中标人负责被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保管理、个税代扣 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有关证件,协助办理相关毕业生三方协议 的签署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伤认定以及鉴定手续等且不能收 取额外费用。
(5)中标人需具备财务人员相关从业资格和必要的能力,协助 审核采购人提供的编外人员薪酬金额,按月足额发放并提供工资实发 明细表。
(6)按照采购人要求主动办理被派遣人员工作期间的各类证明、 证件。如有涉及出国、派遣人员评价、升学等情况需要告知学校,并 得到学校同意或授权方可开具。
(7)中标人保证资金安全、专款专用。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供
费用结算明细。
(8)政策咨询、争议处理
为采购人提供风险防范,提前预防各种劳动争议风险的出现,随 时提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咨询,解答和协调处理采购人提 出的各种问题,及时传达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为采购人提供突 发事件的处理建议,并协作采购人处理劳务派遣员工突发事件等。
(9)确保被派遣人员以及采购人各类数据和信息的安全。
(10)上述未提及但涉及派遣人员人事管理的内容均由中标人协 助办理。
5、服务质量要求:
按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服务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符合采 购人需求及服务内容要求。
6、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 全面,能完全满足采购人对于派遣人员的管理需求。
(2)由于被派遣人员数量较大,中标人应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 科学系统的管理人员信息、财务数据,确保所有数据信息安全不外漏, 并配备有专门的档案室。
(3)针对采购人需求特点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全面响应采购 人各项要求,内容完善、措施合理、适用性强。
(4) 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应急措施。服务承诺及应急 措施切实可行,满足采购人对于派遣服务质量的要求。
(5)劳务派遣运营管理经验15年及以上,服务过万名劳务派遣 人员的优先;有健全、完备的信息化平台系统和功能操作,可提供客 户端使用证明的优先。
(6)如中标人采购需求未达标:要求限期7天内整改并扣减2% 服务费。如核心条款不达标或重复违约及现中标人外包现象:终止合 同并按未达标服务项合同金额的1%-5%扣款,同时上报财政部门列入 不良记录,3-5年内不再列入采购询价单位。社保等法定福利未落实
的,除补缴外另处应付金额20%罚金。
(7)替代服务保障:要求中标人预先提供备选服务团队名单, 主团队撤换时24小时内补充到位,信息化系统故障超4小时的,启 用应急手工台账并每日通报恢复进度。
(8)退出及过渡安排:合同解除后,中标人应配合新服务商进 行不少于30天的交接,未履行交接义务的,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并 暂停参与采购人后续项目投标。
标准包括但不局限于,内部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保障派遣人员 的劳动权益,用工规范,尽量避免或及时解决劳务纠纷,确保提供的 各项服务符合需求、响应及时、效果优质。
合同履行期限:年限为3年,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外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 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 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纳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竞标
截止之间,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依 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纳社保所属时间在2025年1 月至竞标截止之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 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 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 声 明 ;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3 日至 2 0 2 5 年 7 月 2 5 日, 每天上午 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官网
方式:若有意向参以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 将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联 系 人 姓 名 、 联 系 电 话 发 送 至 邮 箱
378199385@qq.com, 发送相关信息及资料后视为获取文件成功。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请 于 2 0 2 5 年 7 月 2 8 日 1 0 点 0 0 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文件要求详见本公告七、其他要求。
地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主教学楼(原商学院)2 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 0 2 5 年 7 月 2 8 日 1 0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主教学楼(原商学院)2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本询价公告要求,准备纸质响应文 件正1份,副本2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载体为U盘),并将纸质 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统一密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致指 定地点。
2、响应文件格式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报价及报价说明;
2)服务内容响应说明;
3)考核及管理响应说明;
4)功能响应说明;
5)服务质量响应说明;
6)其他要求响应说明;
7)资格证明材料;
8)其他。
3、其他未要求事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响应 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任 老 师
地 址:Q Q 邮 箱 : 3 7 8 1 9 9 3 8 5
联系方式:15368082405
采购人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6605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