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引进编外人员劳务派遣合作服务公司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表日期:2025年07月22日 编辑:人事处 共浏览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引进编外人员劳务 派遣合作服务公司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引进编外人员劳务派遣合作服务公司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官网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引进编外人员劳务派遣合作服 务公司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7.08万/年

最高限价:

1、在职被派遣人员不超过60元/人/月管理费。年采购项目合计 经费约:61200元/年管理费,预计85人;

2、如有被派遣人员在采购方工作期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需进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服务,预计20人左右,不超过40元/月/ 人管理费,年采购项目合计经费约:9600元/年管理费。最终金额按


实际在采购方工作至退休被派遣人员人数测算。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服务期

为我校在职及退休被派遣员工

签订并管理劳动合同、办理入离

职手续、办理社保等相关事宜、

支付薪资、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用

工问题、劳动纠纷等人力资源服

务,并配合我校完成与之相关的

其他事项。

 

 

 

 

 

 

年限为3年,考核合格后,

合同一年一签。

1、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为辅助岗等符合上级部门可采用劳务派遣 用工形式的岗位。

2、服务内容:

需要负责合同签续或解除、社保服务办理、档案管理、开具证明、 职称评选等日常事务,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新增人员建立劳 动关系

1.与新增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招工录  用、劳动合同鉴证,并将《劳动合同书》、鉴证名册 复印件等资料提交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2.建立个人档案,办理档案调取等手续。

3.中标人为被派遣人员的法定雇主,被派遣劳务人  员与中标人属用人关系。采购人为被派遣人员安排工

 


 

 

作任务(或工作量),被派遣劳务人员与采购人属用 工关系。

 

 

 

合同到期人员及

退休人员劳动关

系处理

1.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2.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3.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不含节假日)提醒管理部门。

4.派遣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中标人负责退休资格 审批,同时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服务。

 

 

 

 

离职人员劳动关 系处理

1.通知本人并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2.根据离职情形及《劳动合同法》规定,提供给学校 相关信息。

3.核算离职人员应享受的经济补偿金,办理相关手

续。

 

 

 

 

 

 

 

 

 

 

 

 

社会保险办理

1.中标人负责在规定时效内办理符合执行地政策的  被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接续、变更、减少、关 系转移手续。

2.社会保险基数申报、核定,并按时足额缴纳。根据 采购人依照相应法规政策确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基数。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依照相应法规政策确定的各项社  会保险基数,先行垫付服务人员需缴纳单位应承担的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 险等,中标人绝不挪用,保证资金的安全

3.中标人应及时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云南省和昆明

 


 

 

市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等 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会采购人,积极协调采购人 执行新政策规定,提供当地社保政策、人力资源和劳 动合同法规政策咨询。

4.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社会保险等发票及被派  遣人员参保凭证及缴费明细,核查无误后当月内向中 标人支付上述费用。

 

办理社会保险待 遇享受手续

1.社会保险各险种待遇领取的相关手续。

2.退休资格审批通过后待遇领取申报。

3.工伤鉴定、工伤理赔手续办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业务综合服务

1.实行专管员负责制,劳务派遣公司专管员全方位上

门服务,每月派专人不少于2-4天到采购人相关管理

部门常驻地及时为采购人和被派遣员工提供各种服

务,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了解劳务派遣人

员的情况,采集被派遣人员信息,讲解注意事项,如

出现问题应及时与被派遣人员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进行沟通,对采购人和被派遣人员提出的要求应及时

沟通,协商解决,无法及时处理的,响应时间不得超 48小时。

2.每月初及时提供各项业务发生费用明细,反馈业务 办理情况。

3.做好临时性业务发生的妥善处理,及人社部门的相

 


 

 

关协调工作。

4.中标人提供职称申报、政策咨询等服务,为被派 遣人员办理在当地合法工作所需的各项证明文件。

 

 

 

 

 

 

 

 

 

 

 

 

 

 

 

 

 

 

 

 

 

 

工资及各种待遇 发放

1.被派遣人员薪酬由采购人按月进行分配,具体薪酬 方案、考核办法及发放标准等由采购人制定。中标人

应参照学校指定的工资标准按月按时发放被派遣人  员的薪酬,绝不挪用,保证资金的安全,采购人可随 时查询。

2.采购人负责对被派遣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  果核定应发工资待遇标准,中标人负责依据采购人提 供的应发工资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代扣个人 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按时足额发放到被派遣人员。

3.中标人每月根据采购人核定的工资发放标准电子

明细表兑现派遣人员工资待遇,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

交的实际发放派遣人员工资电子及纸质清单(税后) 及合法有效发票,据实转账给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 采购人转账款项的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足

额转入派遣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

4.中标人可以在寒暑假及每年年初1-3月最后一个工 作日前,按采购人核定的薪酬发放金额先行垫付服务 人员薪酬,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社保个人承担部 分,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收假或次月将垫付薪酬汇入

 


 

 

中标人指定账户。

 

 

 

 

 

劳动争议法律支

1.劳动争议的调解,相关法律法规支持。

2.劳务派遣人员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同

采购人共同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索

赔。中标人负责处理被派遣人员提出的劳动争议、劳

动仲裁、工伤处理、诉讼等事宜。对采购人提出的要

求存在法律风险的,应及时提示,并提供合理化建议。

 

 

 

 

 

 

 

 

 

人力资源管理服 

1.协调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学校包括 劳务派遣以外业务的政策咨询、事件处理等事宜。

2.按照学校要求,为派遣人员做好政策咨询等相关服 务。

3.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对所派遣劳务人员进行法律法  规、采购人规章制度的教育,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做 好被派遣人员培训工作和日常管理,敦促被派遣人员 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调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采购人安排的工作任务,保守采购人工作秘密。

 

党组织关系管理

中标人可以为派遣人员做好党组织关系管理,发展新 党员,党员培训。

 

 

 

 

人员招聘

1.根据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拟定招聘岗位及相关资  格条件,可由中标人或采购人发布招聘信息并组织招 聘和体检。

2.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招聘启事拟发、笔试考评、面试、

 


 

结果等梳理统计。

3.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被派遣人员到采购方工  作,优先聘用并派遣原在采购人工作的合格人员,并 认可由采购人承认的在采购人工作的工龄。

 

知识产权

被派遣人员在派遣工作期间所产出的工作内容及知 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

 

档案管理

提供学校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对 当前产生的档案及时归档。

其他性质人员的 管理服务

为聘用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并按学校 要求提供多种方案的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障。

 

员工背景核查

根据学校的业务性质和要求,办理《无犯罪记录证 明》、政审等。

 

 

 

 

 

 

其他

1.中标人不得将服务协议的内容向采购人、中标人双 方以外的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采购人、中标人双方 的工作秘密。

2.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按采购人需求调整。具体 事务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采购人与中标单位 签署的正式服务合同为准。

3、考核及管理

(1)被派遣人员的日常考勤登记、工作任务安排及工作绩效考 核由采购人负责。满足采购人的日常工作需求。

(2)积极主动沟通工作中出现的各项情况。例如,社保缴费参


保情况、延迟原因、漏缴问题情况反馈等。及时提交工作中所需的材 料。例如,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能够做好辞职、协商解除合同人 员的工作,特别是辞职预收社保费的工作。能够与当事人做好充分的 沟通,在确定好停保月份,扣款项目说明,补缴后及时退费等工作。

(3)能够做好工作预案以应对工作中的突发情况。例如,能够 妥善处理个人拒不办理手续、因违纪单位单方面解除、医疗生育工伤 失业保险报销等情况。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采购方将被派遣人员退回中标人: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②不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并经教育或重新安排岗位后仍不服从

的。

    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违反师德师风的。

④严重违反采购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对采购人形象造成严 重损害的。

⑤派遣期未满擅自离岗的、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

⑥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

⑦被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的。

⑧以欺骗、隐瞒、造假等手段,未真实反映个人情况的。

⑨采购人根据单位制度提出的其它解聘。

4、功能需求:

(1) 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2)中标人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证》被撤销、吊销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3)采购人按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向中标人支付给被派遣人员的 薪酬待遇、社保费用和管理服务费。

(4)中标人负责被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保管理、个税代扣 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有关证件,协助办理相关毕业生三方协议 的签署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伤认定以及鉴定手续等且不能收 取额外费用。

(5)中标人需具备财务人员相关从业资格和必要的能力,协助 审核采购人提供的编外人员薪酬金额,按月足额发放并提供工资实发 明细表。

(6)按照采购人要求主动办理被派遣人员工作期间的各类证明、 证件。如有涉及出国、派遣人员评价、升学等情况需要告知学校,并 得到学校同意或授权方可开具。

(7)中标人保证资金安全、专款专用。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供

 

费用结算明细。

(8)政策咨询、争议处理

为采购人提供风险防范,提前预防各种劳动争议风险的出现,随 时提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咨询,解答和协调处理采购人提 出的各种问题,及时传达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为采购人提供突 发事件的处理建议,并协作采购人处理劳务派遣员工突发事件等。

(9)确保被派遣人员以及采购人各类数据和信息的安全。


(10)上述未提及但涉及派遣人员人事管理的内容均由中标人协 助办理。

5、服务质量要求:

按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服务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符合采 购人需求及服务内容要求。

6、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 全面,能完全满足采购人对于派遣人员的管理需求。

(2)由于被派遣人员数量较大,中标人应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 科学系统的管理人员信息、财务数据,确保所有数据信息安全不外漏, 并配备有专门的档案室。

(3)针对采购人需求特点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全面响应采购 人各项要求,内容完善、措施合理、适用性强。

(4) 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应急措施。服务承诺及应急 措施切实可行,满足采购人对于派遣服务质量的要求。

(5)劳务派遣运营管理经验15年及以上,服务过万名劳务派遣 人员的优先;有健全、完备的信息化平台系统和功能操作,可提供客 户端使用证明的优先。

(6)如中标人采购需求未达标:要求限期7天内整改并扣减2% 服务费。如核心条款不达标或重复违约及现中标人外包现象:终止合 同并按未达标服务项合同金额的1%-5%扣款,同时上报财政部门列入 不良记录,3-5年内不再列入采购询价单位。社保等法定福利未落实


的,除补缴外另处应付金额20%罚金。

(7)替代服务保障:要求中标人预先提供备选服务团队名单, 主团队撤换时24小时内补充到位,信息化系统故障超4小时的,启 用应急手工台账并每日通报恢复进度。

(8)退出及过渡安排:合同解除后,中标人应配合新服务商进 行不少于30天的交接,未履行交接义务的,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并 暂停参与采购人后续项目投标。

标准包括但不局限于,内部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保障派遣人员 的劳动权益,用工规范,尽量避免或及时解决劳务纠纷,确保提供的 各项服务符合需求、响应及时、效果优质。

合同履行期限:年限为3年,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外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 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 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纳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竞标


截止之间,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 (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依 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纳社保所属时间在2025年1 月至竞标截止之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 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 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3   日至 2 0 2 5  7  2 5 日, 每天上午 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官网

 

方式:若有意向参以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                        


378199385@qq.com, 发送相关信息及资料后视为获取文件成功。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 0 2 5  7  2 8 日 1 0  0 0 (北京时间)前 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文件要求详见本公告七、其他要求。

地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主教学楼(原商学院)2 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 0 2 5  7  2 8 日 1 0  0 0  (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主教学楼(原商学院)2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本询价公告要求,准备纸质响应文 件正1份,副本2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载体为U),并将纸质 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统一密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致指 定地点。


2、响应文件格式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报价及报价说明;

2)服务内容响应说明;

3)考核及管理响应说明;

4)功能响应说明;

5)服务质量响应说明;

6)其他要求响应说明;

7)资格证明材料;

8)其他。

3、其他未要求事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响应 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称:                  

    址:Q Q    3 7 8 1 9 9 3 8 5       

联系方式:15368082405                      

采购人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66051571

联系我们

莲华校区:昆明市学府路388号         邮编:650033

安宁校区:安宁市宁泊路63号           邮编:6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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