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财务报销指南

发表日期:2023年09月06日 编辑:财务处 共浏览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财务报销指南

2023年)

为方便教职工办理报销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规定,结合省委巡视、审计和专项检查中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和教职工咨询反映较多的经济业务处理事项,特编制学校财务报销指南,各类业务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审批文件及制度已设定在“内部控制信息系统”中。

经费报销审批基本流程

1、5万以下不含5万:财务处分管人员审核→经费管理学院(部门)领导审批→财务处分管核算副处长审批→预算审核人员安排资金→财务处分管人员审核制单→出纳付款

2、5万以上含5万:财务处分管人员审核→经费管理学院(部门)领导审批→财务处分管核算副处长审批→财务处处长审批→学院(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分管财务处校领导审批预算审核人员安排资金→财务处分管人员审核制单→出纳付款

3、科研经费付款流程

严格执行国家、上级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昆冶高专校发〔2023〕5 号)规定执行。再按财务经费使用审批流程审批并完成支付。

4、双高经费付款流程

1)5万以下不含5万:财务处分管人员审核→经办人所在学院(部门)领导审批一级项目负责人审批→财务处分管核算副处长审批→预算审核人员安排资金→财务处分管人员审核制单→出纳付款

2)5万以上含5万:财务处分管人员审核→经办人所在学院(部门)领导审批一级项目负责人审批→财务处分管核算副处长审批→财务处处长审批一级项目分管校领导审批→分管财务处校领导审批预算审核人员安排资金→财务处分管人员审核制单→出纳付款

一、基本报销审批流程

步骤1:取得与经济活动相关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及其他资料;

步骤2:整理、粘贴刷卡小票、原始发票。将其扫描成一个PDF上传系统(顺序依次为通知、各类会议纪要、各类审批表、刷卡小票、发票及发票查验单、与发票相关的说明、实物验收单、签收单等),粘贴时,请横向粘贴票据的左上角,刷卡小票横贴在发票前面,顺序请按扫描上传顺序粘贴。

     扫描时,请保持附件一个方向,同时使用原图,切勿变更附件方向,以便财务人员审核。

步骤3:经办人通过校园网http://172.18.191.3:8002/登录“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工资编号(四位)输入个人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网上系统界面→根据需求点击界面上相应模块,进入相应模块后选择所需报销业务图标进入,再点击“创建”进入填单状态,同时在附件中上传相关发票及资料的PDF扫描件,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发起流程审批),填写单据过程完成,进入审批流程。使用系统后,审批流程系统会根据所填写业务单据及金额自动提醒审核人员审核。经办人可在所填写单据右上角点击“流程追踪”查看单据审批进度。

步骤4:待审批流程完成后,到达“收单确认”环节,经办人进入所填单据界面,点击右上角“打印预览”打印所填单据流程单,与上传的纸质材料一并交到财务处审核人员处进行制单。

1、经办人信息的填写

经办人根据自身需要报销的经济事项判断选择应填制的审批单类型,在填写经办人信息时,请准确填写银行卡或银行账户相关信息(银行开户信息请写:xx银行xx市xx支行)。

2、在申报同类经济业务时,若费用开支用到两个以上(含两个)指标的,按指标类别分行填写在同一张审批单上。带“*”部分为必须填写项目,请认真填写。

3、报销事由填写内容要求:

1)日常报销事由必须填写:“××(学院)部门××人报销(经办)××费用(事由)。

2)双高经费根据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双高”建设资金申请表中内容填写:xx学院(部门)+××(姓名)经办+一级项目名称+二级项目名称+××费用。

3)差旅费报销中事由:××(学院)部门××人报销(经办)××人××(地点)参加××会议或××培训出差费用

4)科研费用报销事由填写: XXX部门XXX报XXX项目科研(科研编号XXX)XXX费用。

4、附件张数按实际票据张数填写,包括审批单、刷卡小票、发票查验单。发票查验单请按以下网址进行查验并打印:

①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全电发票进入以下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注意:在左下角“首次查验前请安装根证书”,请按提示安装和查验;

②各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请查看发票背面的《防伪说明》中的核实发票信息中公布的网址;

5、支付涉及合同的款项时,需先登录“内部控制信息系统”中“合同管理”完成登记并提交,财务处分管人员对提交的电子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合同管理”填写支付合同款单据,合同款项的支付只能采用转账、汇款形式支付。

6、温馨提示:按照结算管理规定,学校经费支付方式分为公务卡支付及转账、汇款支付。支付额度如下:

1)使用公务卡支付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等,持卡人根据各自的信用卡额度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消费。

2)公务卡支付范围除外的支付款项超过1000元时,请使用汇款支付。

7、财务处原则上见发票付款,若急需先付款后提交发票的情况请各学院、各部门经办人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加盖部门公章,部门领导审核签字,财务处审核同意后给予付款,经办人需在一个月之内将发票催回并到财务处进行冲账处理。

二、报销发票要求

(一)发票种类

1、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包括国家税务局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各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电子发票。

2、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含电子票据):包括《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单位执收)》、《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云南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二)报销发票要求

1、报销经济业务必须提供上述两类发票,经办人员必须确保发票真实。

2、单位名称: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个人学历进修学费除外)。

3、发票开具时间与经济业务时间一致。

4、内容摘要、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书写清晰,金额不得涂改。购买多件货物,发票上不能详细写明以上内容的,需附销货单位销售清单,并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增值税发票销货清单必须在增值税税控系统中开具打印,不能自制打印(详见以下样本),并提供查验单。


 

5、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必须加盖发票开具单位带有税务登记号的椭圆形发票专用章;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必须加盖发票开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6、发票报销时限为一年内发生的经济业务方可报销。

7、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禁提交含有“礼品、酒水、旅游、温泉”字样的发票。依法依规不允许报销的费用,全校教职工不得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为单位名称开具发票。

(三)发票遗失

1、提供遗失发票的登报作废凭据;

2、到原开票单位取得原始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3、对发票遗失事项作详细情况说明,并在说明中承诺该业务不会重复报销;书面说明材料上需经办人签字、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批且加盖部门公章,经财务处审核后予以报销。

(四)票据提交要求

1、发票与招商银行卡刷卡小票上刷卡金额、刷卡日期、刷卡商户必须一致。如刷卡小票单位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不一致时,请提供二者之间关系证明并加盖二者签章。不能刷卡的商户,请商户出具不能刷卡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商户公章,书面证明必须写明所开发票的票号、日期和金额,学院(部门)负责人在该书面证明签署意见后予以报销。

2、刷卡小票日期和发票开票日期不一致的需提交情况说明,经办人签字,并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后予以报销。

3、增值税发票购买方要素必须开具完整,省内发票如有遗漏项一律不得报销,需重新开具,省外发票可填写《关于省外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信息填写不全承诺书》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后方可报销。

4、发票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均需填写且原则上不能为同一人,也不能为空或“管理员”,出现此类情况,须提交情况说明并请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5、支付款项申请时所提交发票必须与所填写单据中收款单位、账户、金额等信息一致,信息不一致的不予支付。

(五)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及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请严格按本指南中的《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开具。

三、具体业务报销及注意事项

(一)差旅费报销

1、差旅费报销对象: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行[2022]17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采[2015]1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细化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行[2016]181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昆冶高专校发[2022]55号)文件要求。

2、报销需提供的票据及材料

1)提供《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出差审批表》,邀请函、会议通知(邀请函、会议通知中任意提供一份材料),作为差旅费报销基础资料。所乘坐交通工具的票据时间及行程必须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出差审批表》审批行程及出差审批起止时间以内。

2)城市间交通票据:飞机票(须刷公务卡)、火车票、汽车票等。

①公务机票购买。请到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或公务行APP上进行购买(需对同一时点同一航班进行截图)。如在其他渠道购买,需保留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或公务行APP上购票当天机票市场价格截图(同时间同航班),证明其购票金额低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机票价格,并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②非公务机票报销。购票人如选择购买市场上公务机票销售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时,购票人应购票时点从各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或者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截取的同时刻同航班舱位的价格截图等材料,以证明其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并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③特殊情况的交通费报销。

因特殊情况应乘经济舱而乘坐经济舱以上舱位,出差人员应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截取同时刻同航班经济舱位价格截图材料并打印,同时写《情况说明》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联同其他报销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财务处按同时刻同航班经济舱位价格予以报销;

④学校提供交通工具及省内规定区域出差无公共交通工具票据的城市间交通费的报销。出差人如发生省内规定区域内出差,但提供不了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票据的,可参照《关于调整云南省省级机关部分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标准的通知》(云财行[2015]302号)文件规定:省级单位工作人员到昆明市5城区外的县(市、区)和玉溪市、红河州、曲靖市、楚雄州所属县(市、区)出差,可按下列情形报销市内交通费(详见所附该文件),并提供情况说明,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批且加盖部门公章

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单位:元

 

地区

 

出差目的地

补助标准(单程)

 

备注

 

昆明

安宁、富民、嵩明

25

本表补助标准系参考我省省内公路客运高快票价、路状及便于财务报账等因素制定,按此标准补助个人。

禄劝、昆阳、石林、宜良、寻甸

45

东川

70

 

曲靖

麒麟、沾益、马龙、师宗、陆良

100

宣威、富源、罗平

120

会泽

150

 

红河

弥勒、泸西

85

蒙自、个旧、开远、红河、石屏、建水、

140

屏边、元阳

160

金平、河口、绿春

200

 

玉溪

红塔、澄江、江川、易门

55

华宁、通海、峨山

70

新平、元江

110

 

楚雄

禄丰、武定

60

楚雄、南华、元谋、牟定

90

大姚、双柏、姚安、永仁

120

⑤住宿费限额标准及发票开具: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细化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行[2016]18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按职务级别及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报销住宿费用,住宿提倡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开具住宿费发票时备注栏请注明住宿时间,在住宿时间范围内的刷卡小票和住宿发票,时间不一致的,可不提供刷卡小票和住宿小票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或凭证的,不得报销住宿费。

(3)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标准,按《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昆冶高专校发[2022]55号)文件规定执行。严格按文件要求开具住宿费增值税票,超标准开具增值税发票将不予报销。参加会议的除提供会议通知外还需提供详细的会议日程,作为报销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的依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到常住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当天往返的按1天进行报销。伙食补助按100元/人/天,市内交通费按80元/人/天的标准包干报销。

4)会务费及其他费用。会务费及其他费用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转账,需和出差发生的费用一起报销。

(二)校内外人员经费发放

1、校内职工填写“其他薪资管理”模块中的“其他收入申报”,校外人员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填写“其他薪资管理”模块中的“劳务费申报”

2、校外人员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所需提交如下资料: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校外人员劳务酬金发放申请表》、签到表(考勤表)、职称证等,评审费及咨询费还需提交专家评审通知、评审意见等相关材料;发放学生实习外聘讲课费的还需提交《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实习完成情况表》

3、校内人员的发放需提交费用发放报告或请示、相关文件及通知。

4、报销时限:因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管理需要,财务处对校内外人员经费的审核报销时间为每月1-20日以前(含20日)。

(三)公务接待餐费

1、公务接待费:依据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严格遵守国内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昆冶高专校发[2019]9 号)的通知进行报销,严格遵守三单一函(事前审批单、事后接待清单、接待菜单和公务接待函),并提供公务卡刷卡小票、发票、查验单、菜单,菜单中不得含有酒水或者海鲜食品且需加盖发票专用章方可进行报销,公务接待费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2、自2017年起餐费、食品、茶叶发票必须填《公务接待审批单》。

(四)采买业务办理流程及报销所需材料(注意采买时间逻辑关系)

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采购流程及审批,实事求是、部门有预算、如实记录采购过程,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填写“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表”,“双高”建设项目采购填写“双高”相关审批表格。采买所需提交材料及逻辑顺序如下:

根据采购内容及金额进行询价,采购询价过程承诺书提交询价单、学院、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等文件,线上审批完成的“采购申请表”

根据学院、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等文件的决策,确定成交商及金额后填写的自行组织采购记录(分工程或货物、服务两种)、自行组织采购货物清单(或自行组织采购服务费测算清单)

根据所采购货品及金额,执行相关采购流程。需签署合同的,经采购人与中标人对接采购合同后,按合同流程办理,提交“合同审批流转单”及合同复印件、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公开招投标),采购询价过程承诺书,采购询价过程内部审计监督备案单复印件;政府采购还需提交“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采购单位)编报表”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结果表政府采购项目)

 发票、实物验收单、实物签收单,达到固定资产入账要求的,提交资产入库记录,服务类的提交验收单

(五)科研费

严格执行国家、上级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昆冶高专校发〔2023〕5 号)规定执行。

(六)实习费

1、实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需提供《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实习完成情况表》,实习情况准备表不予报销。除租车费外,其余费用需要一次全部报销,不能分开报销。

2、实习完成情况表中财务需要的基本信息是:实习学生人数、实习地点、实习时间、每生实习费标准、实习费开支总数、实习指导教师签名。

3、实习费开支基本范围:实习期间实习包车费、到异地实习的火车票及汽车票、劳保防护用品及学生实习用品、外聘实习专家指导费等。

4、住宿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昆冶高专校发[2022]5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实习费中报销学生、老师的住宿费,除了提供实习完成情况表及出差需要办理的手续外,还需单独提供详细的住宿情况说明,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方可报销。

5、注意事项。实习包车费、劳保防护用品费、学生实习用品费等票据要求除按前述发票报销要求外,还需注意发票时间为实习期间开始前1个月至实习结束后1个月。

外聘实习专家指导费上网按要求填《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校外人员劳务酬金发放申请表》、签到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实习完成情况表》

报销事由写XXX部门XXX报XXX班级实习XXX费用。

)学生活动费

1、可报销费用是开展学生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购买物品和发给学生的奖品及奖金)。

2、购买物品的发票要求同前述发票报销要求。

3、发放学生的奖金需提供发放名单。

4、如果所购物品是固定资产必须到资产处办理验收手续,请按经济业务实际情况填写内控系统,区分支出事项

5、凡所购买的物品必须填实物验收单,实物验收单中的单位除了有销货清单可以填“批”外其余不能填“批”,只能按不同类别实物的类型填写。同时填签收表。

6、报销学生参赛费用,严格按照昆冶高专校发〔2021〕61号 关于印发《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执行。

 ()教职工医药费的报销

1、由人事处相关人员经办并填写报销单据,通过内部控制信息系统提交审核;

2、教职工医药费原则上转入本人或委托人的招商银行储蓄卡或农行储蓄卡,请详细填写银行卡开户行网点信息xx银行xxxx支行),并留下本人的联系电话,便于联系。

)学生相关费用

退学退费:

1、 学生在教务学籍系统申请退学,退学申请通过才能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2、盖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离校手续清单,清单中1-6项盖完章后到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3、无欠费、退费,在收费系统做退学处理;

4、如有退费,准备学生本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

①学费退费金额:按教务系统退学通过日期计算,一个学年按10个月计算(9月至次年1月,3至7月)当月15号及以前办理,当月学费予以清退;当月15号以后办理,当月学费不予清退;

②住宿费(水电费)退费金额:学生到后勤宿管中心办理退学手续时,后勤宿管中心会将其应退住宿费更改到收费系统,如收费系统中学生住宿费(水电费)为一个负数,则该金额就是该生应退住宿费(水电费)的金额,如学生对住宿费(水电费)金额有疑问,请其到后勤宿管中心咨询。

③如需退军训服装费,需提供保卫处开具的军训服装费同意退费通知;如需退检疫费、医保费,需提供校医务室开具的检疫费、医保费同意退费的通知。

5、如有欠费,先缴纳欠费后才能进行退费处理。

6、填领款单。报销费用必须转账至学生本人银行卡,学生务必提供本人中行校园一卡通银行卡或农行储蓄卡,认真填写银行卡开户行网点信息,并留下学生本人的联系电话,便于联系)

退住宿费(退学除外):

学生到后勤宿管中心办理退住宿手续时,后勤宿管中心会将其应退住宿费更改到收费系统,不定期与财务核对数据后,由宿管中心相关人员与财务共同核对数据后,由宿管中心相关人员经办并填写报销单据,提供退住宿费学生信息及金额明细,同时通过内部控制信息系统提交财务处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退款支付。

医保报销:

1、大学生门诊医药报销:

①学生准备本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持门诊收费票据→医务室开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医保门诊转诊登记表》→学生到医务室填写领款单办理报销手续。

②医务室统一收单后在报账系统填单报销。

2、 大学生住院费报销

①由后勤医保办经办人根据省医保中心开具的结算单,在系统中申请支付流程,提交结算单、领款单,领款单内容含学生本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及签名。

②医务室统一收单后在报账系统填单报销。

学生报销费用必须转账至学生本人银行卡,学生务必提供本人中行校园一卡通银行卡或农行储蓄卡,认真填写银行卡开户行网点信息,并留下学生本人的联系电话,便于联系)。

3、学生补助发放

①学生补助发放由学生处通过内部控制信息系统提交审核,需提供助学金或奖学金发放名单,通过批量代发转账到学生的银行卡中。

②代发失败处理:财务处将银行返回代发失败明细交经办部门经办人,重新提交更新后学生信息的书面说明再次代发,直至成功代发为止。

(十)票据开具

1、《增值税发票》的开具

我校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可根据对方单位需要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各学院(部门)经办人与对方单位沟通确定需开具增值税的发票种类后到财务处办理。资产类发票不能按付款进度开具,需全额开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该笔款项的相关合同或支撑材料。

2)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购买方单位名称全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地址及电话、购买方开户行及账号。开具对象为个人时,须提供该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及电话号码。

3)经办人需开具“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名称的《增值税发票》,且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技术转让、开发书面合同;

②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份。

注:a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b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c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

2、非税票据的开具

非税票据:主要是指非应税项目的财政收入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我校主要开具的非税票据有:(1)《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单位执收)》适用于学宿费开具(2)《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仅用于“捐资助学”项目的开具(3)《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适用范围详见下表:

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使用项目表(仅适用于我校项目),开具质保金往来结算票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到财务处方可办理。

项目分类

项目

一、代收个人项目

水费、电费、煤气费

邮费、电话费

报刊征订费

党费、团费、工会费

医疗互助金、医疗保险费、医保卡工本费

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

服装制作费

组织文体等活动费、学生活动费

教材费、军训费

校园卡制作费、校园卡冲值款、火车优惠卡制作费

留学生费用、疫苗费、体检费、保险费、实习费

二、单位之间往来项目

押金、定金、保证金

 

非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性资金

 

集中采购项目款

 

公益项目协作经费

 

公益项目课题费

 

联合工作经费

 

卫生保洁费、垃圾清运费

 

垫付款

 

根据云财非税[2022]32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启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的通知,我校于2023年4月26日启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电子票据具体获取方式如下图所示:

 

 

 

 

(十)外来经费入账

为了方便各部门外来经费到账款项及时入账使用, 财务处对外来经费入账实行预登记管理,经办人在外来经费汇入学校账户前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登记:

1、直接到财务处找出纳填写《外来经费入账(各部门的各项外

来收入)预登记表》。(表样见下)

外来经费入账(各部门的各项外来收入)预登记表

付款(拨款)

单位

入账日期

金额

经费用途

经办人

学院部门

联系

电话

登记

日期

 

 

 

 

 

 

 

 

2、拨打财务处电话66050128,按照《外来经费入账(各部门的各项外来收入)预登记表》内容进行电话登记。

3、外来经费备案登记管理:为了便于合同和经费指标管理,外来经费到账后,出纳会根据预登记表登记信息通知经办人,请经办人在接到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带上该笔入账经费的相关合同或支撑材料到财务处完善相应的财务手续。

4、注意事项

1)先开具发票,后收款的业务。

学校原则上是款项到账后再开具发票,但因特殊情况需要先开票的,由经办人根据经济事项内容书面申请,写明开具票据的名称,付款单位全称、金额、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经办人所在部门,经费来源,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后请负责人签批,开票后一个月内款项必须到账,逾期未到账的请书面说明原因,并由申请部门负责催收该款项。

2)经费到账查询。

为了能更快速的查询外来经费到账情况,经办人可以和外单位协商,在付款后通知经办人,或直接提供付款凭证的图片或复印件,方便经办人到财务处查询。

3)出纳在每个月末将尚未确认的各项外来经费收入发送到办公平台,请各学院(部门)及时到财务处确认。

外来经费入账登记表

付款单位名称

付款单位账号

入账日期

交易附言

 

 

 

 

(十)会计凭证查询

财务处保管的为近两年的会计凭证,若学院(部门)查询需经负责人批准,持书面申请到财务处进行凭证查询登记,经财务处处长审核同意后方能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查询。学院(部门)查询以前年度会计凭证需按校办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查询借阅手续。

(十)工资查询

2022年7月及以前的收入查询切换到新网址:http://172.18.191.6:8001/u8qx/systemIndex.jsp,查询2022年8月及以后的收入请用以下网址:http://172.18.191.3:8002/。如遇到信息显示不正常,请拨打0871-66051128。

四、常用信息

)发票开票信息

购买方单位名称全称: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1253000043120470X4

购买方地址及电话:昆明市学府路388号0871-66051127

购买方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昆明市东风支行

购买方开户行账号:137217772141

)银行卡开户行全称及地址

工资津贴卡: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学府路支行

地址:苏家塘路口红绿灯处农行昆明学府路支行

电话:95559

校园一卡通:中国银行昆明东风支行

地址:王府井百货对面中行昆明东风支行一楼

公务卡: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地址:五华区金碧路222号招银大厦1层

五、关于学校收支账户和往来账户核算范围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单位资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云财库【2021】24号)规定,学校从2022年起开始将银行账户区分为收支账户、往来账户进行核算,为了便于各学院、各部门办理业务,现对收支业务及往来业务做如下说明,请各位老师在今后办理业务时,根据相关业务类型,将款项存至学校对应账户。由于学校账户性质不同,外来款项,请提前通知财务处出纳(联系电话:66051128),同时确认应转入学校账户信息,须在转款时备注xx部门xx费用,质保金、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管理模块中进行登记。具体如下:

(一)收支账户

1、收支账户银行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账号:137217772141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东风支行

2、收支账户核算内容

1)莲华、安宁医务室门诊收入

2)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西藏教育免补资金、征兵补助资金、模拟求职大赛经费、国务院特殊津贴、考试经费、评卷费、再生水利用补助等)

3)捐赠收入

4)事业收入(培训费收入、科研项目技术服务费收入、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等)

5)其他收入(版面费收入、税局返还个税手续费收入、医保拨学生门诊统筹费等)

6)租金收入(停车场租金、体育馆收入、场地使用费、房屋租金等)

(二)往来账户

1、往来账户银行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账号:2401540104000021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学府路支行

2、往来账户核算内容

1)食堂营业款(支付宝提款)、银联日结

2)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费

3)质保金、押金、履约保证金

4)商户水电费

5)医保拨学生医保住院费

6)医保拨教师体检费、医疗费、生育费、保险等清退款、离退干部医疗费、离休干部医疗奖励

7)学宿费收入

8)技能鉴定费

9)普通话测试费(部分上缴国库)

10)收职业年金退费、养保退费

11)生源地贷款

12)丧抚费

13)离退休生活补助

14)教职工辞职退社保费、课时费等

、财务处报账时间

 

上午

下午

周一至周五

9:20—11:30

13:00—16:30

注:1、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因内部结账不对外报账;每月不定期周五下午业务学习,不对外报账;

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对外报账将另行通知。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编

2023年6月

 

附件:

     关于财务报销业务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温馨提示




签收单模版: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XX学院实物发放签收单

学院、部门/学生班级

发放物品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签名

(用于学生发放需填写学生联系电话)

 

 

 

 

 

 

 

 

 

 

 

 

 

 

合计

 

 

 

 

 

 

领导审核:                      证明人:                  经办人:

(注:发放给学生的填写学生班级及信息)

 

联系我们

莲华校区:昆明市学府路388号         邮编:650033

安宁校区:安宁市宁泊路63号           邮编:6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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