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年06月10日 编辑:科学技术处 共浏览次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使用规范,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现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自查范围与内容
(一)自查范围
对近三年来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核查。
(二)自查内容
详见附件1《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自检自查表》。
二、自查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严格对照附件1中的负面清单内容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核查,做到“真查真纠,应改即改”。
(二)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6月20日16:00前将附件1(签字签章的PDF版)发送至科学技术处办公平台,无问题提交零报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0871-66051161
科学技术处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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