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拟录用对象公示

发表日期:2013年03月20日 编辑:xxfb_znh 共浏览

从公示之日起,对我校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署名材料或直接到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进行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意见的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示负责,不署名的一般不予受理。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反映意见的人员和所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联系我们

莲华校区:昆明市学府路388号         邮编:650033

安宁校区:安宁市宁泊路63号           邮编:650300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冶专青年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114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1©版权所有滇ICP备050012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