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孔金碟、韦学英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表日期:2016年11月09日 编辑:xxfb_znh 共浏览

  

  根据近期学院上报退学处理的情况,外语学院(东盟国际学院)商英1511班孔金碟(学号1500012007)超过学校规定注册时间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物流学院物流管理1425班韦学英(学号1400011838)擅自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院均已做工作,学生仍不返校,家长知晓学生情况。按照昆冶高专教发〔2015〕30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两位同学达到退学处理条件。经2016年11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给予孔金碟、韦学英两名同学退学处理。学院须将退学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无法送达本人的必须电话告知本人;本人无法联系的须电话告知家长;无法将退学决定告知本人及家长的,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三日后视同送达。退学决定送达后如有疑议,请在接到学校退学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学院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教务处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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