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安宁校区建设工程项目(职教扶贫)及工程训练中心实训基地实训用房(产教融合)等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项目—补遗公告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安宁校区建设工程项目(职教扶贫)及工程训练中心实训基地实训用房(产教融合)等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项目(昆明冶专采字〔2018〕01号)”比选文件补遗更正如下:
一、“第三章比选办法:第三条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标准详见下表”(第7页)更正为:
序号 |
证件(材料) |
备 注 |
6 |
2014年-2016年经非本单位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
复印件封装于各份供应商文件中。 |
二、“第三章比选办法:第三条评审标准:(三)详细评审”(第8、9页)更正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3.3.3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满分15分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满分30分
项目组织机构评审:满分25分
类似业绩情况:满分 15分
企业资信和荣誉状况:满分10分
其他:满分5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3.3.3(2) |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满分30分) |
招标代理工作方案(0-20分) |
服务质量承诺(0-5分) |
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0-5分) |
三、“第三章比选办法:第三条评审标准:(四)其它说明”(第12页)中,删除第2条:“2、评审内容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应带到开标现场交由比选小组审验,否则复印件无效。(删除)”
四、“第四章供应商文件格式:九、项目管理机构”(第20页)更正为: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应在表后附本表中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