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交流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二个科室:外事办公室、国际项目管理办公室。其外事业务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云南省外国专家局、云南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学校国际学术交流、外国专家聘任、校际合作与交流、外事宣传与外事活动管理、办理出国事务和对外合作办学、留学生管理、学生国外就业等工作。
主要职责范围: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拟订、执行学校国际合作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为学校提供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咨询。
三、负责外事业务联系,协调和协助管理国际合作交流及合作项目。
四、负责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五、管理学校涉外事务和各类出国(出境)任务。
六、负责外国留学生、外国专家的驻华手续办理及协调日常管理事务。
七、负责学生境外实习、就业的联系、推荐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面向社会开展外派劳务输出业务。
九、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