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安全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师生员工渡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对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开展安全检查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门自检自查时间:2011年12月28日至31日。
二、检查内容:1、检查内部火险隐患;2、检查内部治安安全隐患;3、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4、做好防范学生被非法传销组织诱骗、拉拢、控制参与传销活动工作;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6、做好师生员工出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内容:“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防火、防盗、防诈骗、邪教组织渗透活动、防非法传销、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预外伤害事故”7、做好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保持通信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快速处理;8、组织200人以上的集会活动要报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并报武装保卫处备案;9、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10、假日期间要关好门窗、关闭水电开关。
三、检查方法:各学院、部门以自查、自检为主,学校综治委抽查为辅。
四、隐患整改:一般隐患部门能整改的内部处理,部门整改困难的隐患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五、情况报收:各学院、部门将安全检查情况于12月31日前通过校园办公平台报武装保卫处综治办侯靖收,对报送的情况综治办进行汇总,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上报学校处理。
六、检查要求:检查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综合治理考核,请各学院、部门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七、学校综治委参加检查人员名单:一组:陈子祥(副校长)带队检查莲华校区、成员:何二坤、王光权、李树明、侯靖;二组:李小薇(副书记)带队检查安宁校区、成员:杨永锋、杨璐、杨锐。
特此通知。
附件:学校师生员工“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提示
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