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活动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3-03-05
各学院:
按照昆冶高专校发(2011年)61号文件要求,各学院要在每年年底以前完成毕业生质量跟踪抽样调查工作,并将各相关材料按照规定装订成册交招生就业处校友联络办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的基础材料仍由学院保管。按文件要求还需提交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到校友办,以此作为核算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专项工作经费的依据。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完成此项工作,并于2013年3月8日以前按规定将2011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交到招生就业处校友联络办公室。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