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各学院要按照各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离返(留)校学生管理。现将2024年国庆假期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召开“强国复兴有我”主题班会
各学院在节前要组织召开专项主题班会,以“强国复兴有我”为主题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主题班会,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深刻领悟作为新时代青年身上的责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能力,以实际行动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尤其是加强对防火、防盗、防溺水、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教育并提醒学生:假期离校要向亲友及辅导员告知去向并保持电话畅通;不在宿舍抽烟、使用明火、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不在宿舍留宿他人;离开宿舍时,务必要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清理废旧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外出时要遵守交通法规,假期间返家、返校建议乘坐安宁校园直通车,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不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游泳,随时根据气象及地质灾害预报做好灾害预防及避险工作;明确互联网不是世外桃源,不是法外之地,要对自己上网行为负责,要树立良好的网络形象,遵守学生网络文明行为规范,不“翻墙”查看、评论、转发有害信息,不发表不正当言论、不转发不实信息;谨防“校园贷”、“兼职刷单”、“游戏装备骗局”、“就业、培训、兼职骗局”等各类电信金融诈骗活动;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全面提高学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持续做好重点学生关注与帮扶;持续做好因人际关系、学习压力、情绪情感、家庭因素、重大变故等原因引起的心理问题隐患排查;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舍长等学生骨干的职能,对学生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和需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干预;做好相关教育,引导并帮助广大学生做好心理自我调适和朋辈互助。
(三)加强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一步强化学生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安全意识,言行举止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教育学生不酗酒滋事、不晚归迟归、禁止夜不归宿。
(四)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生活。放假期间,合理调整好休息和学习时间安排,适度运动,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
二、精准掌握学生动态信息
严格执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相关记录,客观、如实掌握学生动态信息,最迟于9月29日(星期日)下午15:00前将学院学生国庆节去向统计表导入学工系统备案,按要求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工作,确保工作信息通畅、学生情况掌握、通讯联络顺畅,精确掌握学生动态。
三、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
各学院要安排带班辅导员、值班教师主动深入学生宿舍及教室,强化家校联动,切实关心留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尤其要掌握假期落单住宿学生的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强化对学生的心理支持与疏导,妥善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保障假期学生学习生活需求。提倡各学院组织留校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平稳的假期。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各学院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学院按照学校值班工作的相关规定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三)各学院要做好学生易班打卡和每日晚点名工作。10月7日晚须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及时做好学生返校数据统计工作,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带班辅导员应及时了解情况,落实学生去向,并督促其尽快返校。假期间如有其他异常情况,请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