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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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宿舍专项排查的通知
作者:学生服务管理科发布日期:2024-03-21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 2024年 3 月 20 日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反馈的相关意见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立即检查本学院学生宿舍门贴 ,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要求更换为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2023年秋季学期统一印发的蓝色宿舍门贴 ,没有更换学生宿舍门贴的学院督促学生于 3 月 22 日 10:00 前整改完毕,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 将于 3 月 22 日对全校学生宿舍门贴情况进行检查。

二、各学院加大对宿舍内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力度 ,集中组织开展宿舍安全大检查 ,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在检查的过程中 , 要重点关注 、纠正以下违规违纪行为:

( 一 )私接乱拉线路。不允许从学生宿舍走廊灯、消防 安全指示灯等处向宿舍内私接电线 ;不允许在走廊内拉扯网线 ; 不允许使用各类插电板向床头等处乱接电线。

( 二 )使用违规电器 。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热得快、 电磁炉 、 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

(三)使用劣质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三无产品、无 3C 强制认证电器、私自改造的插座等劣质电器。

(四) 不正确使用电器。严禁在宿舍无人时对充电宝、 充电台灯、手机电池等进行充电 ;严禁将插电板放在床上给手机等电器充电。

(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存放酒精 、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 、使用酒精炉等。

(六)存放可燃物、杂物 。部分学生宿舍内和阳台上堆 积了废旧书籍、报纸和矿泉水瓶等易燃的杂物 ,请集中清理放置在阳台上的废旧物品 、酒瓶 、矿泉水瓶等杂物。

(七)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如宿舍内禁 止饮酒、私养宠物 、私藏管制器具(匕首 、三棱刮刀、刺刀、仿真枪等)等。

三、请各学院报送专项排查工作情况报告。请于 3 月 24 日前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400 字以内)报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办公平台。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

202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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