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学校 2024 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
请各学院借每年两次征兵工作开展的时机 ,通过政策宣讲、主题班会等方式向在校学生宣传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和申报要求 ,并提醒符合资助资格的同学及时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工作要求
( 一 ) 申报流程
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申请人登录全国征兵网个人账号,在线填写申请表。 |
申请人或被委托人将申请表依次交由征兵办、退役安置地相 关部门以及学校财务处、学生处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
申请人或被委托人将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一起交到各学院。学 院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填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 行初审,把符合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完整无误的申请人信息 录入电子汇总表,并把纸质材料留存。 |
各学院分别于 5 月 31 日和 10 月 8 日前,把通过初审的纸质 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 1)上报学生处。 |
学生处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材料,由学 生处进行统计汇总,并按时上报云南省教育厅;未通过复核 的材料,由学生处连同复核不通过的原因一起反馈给各学院, 由学院转告申请人。 |
学校把补偿资金发放到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获得贷款代 偿的学生应把补偿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
( 二 )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以及申报材料要求
1.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
第一类: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或应(往)届毕业生 , 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其中五年制大专学生入伍的 , 只对大专阶段(即第四年和第五年)进行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第二类: 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学生 , 可对复学后还需修完的学年所要缴纳的学费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 , 由学校逐年进行减免 。大一新生刚进校即入伍的 ,待退役复学后再申请学费减免。
资助标准:2022 年之前入伍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 ,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2022年以后入伍的,对入伍前在校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金额逐年进行减免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的标准均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该标准自 2023 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2022 年春季学期至 2023 年春季学期的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2022 年之前的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材料要求: 符合第 一类申报条件的学生需提交:
( 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 ,双面打印 ,一式一份)。银行账户请填写本人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 2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 3 )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 , 还需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符合第二类申报条件的学生需提交:
( 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 ,双面打印 , 一式一份)。 该表格必须由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署意见并盖章。
( 2 )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请在退役证书复印 件背面填写本人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信息 ,包括开户行名称 、账号和户名。
2. 直招军士(士官) 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 被招收为军士(士官) 的我校应(往)届毕业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资助标准:2022 年之前入伍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金额 ,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2022 年及以后入伍,对入伍前在校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的标准均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该标准自 2023 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2022年春季学期至2023年春季学期的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 元;2022年之前的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元)。
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需提交:
( 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I》原件(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银行账户请填写本人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 2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 3 )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 , 还需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3. 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
资助对象: 退役后 , 自主就业 ,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可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 , 由学校逐年进行学费减免 。符合条件的高职扩招学生也在减免之列 。减免总年限均为 3 年。
资助标准: 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金额执行 ,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该标准自 2023 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2022 年春季学期至 2023 年春季学期的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2022 年之前的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 元)。
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需提交:
( 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该表格必须同时由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及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 2 )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请在退役证书复印件背面填写本人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信息 ,包括开户行名称 、账号和户名。
4. 关于银行账户问题
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有问题且无法及时去银行处理的,可以办理委托 ,模版见附件 2。
(三) 申报时间和接收材料说明
各学院全年接收申报材料 ,并分别于 5 月 31 日和 10 月 8 日前将通过学院初审的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处 , 纸质申报材料(需按各统计表的顺序进行排序) 交到创新楼 703 , 电子版汇总表(需提交 Excel 版和盖章 PDF 版)请发至学生资助科办公平台。请注意每批次申报的截止日期,过期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 ,认真开展本年度的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以及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附件: 1. 2024 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汇总表(新版)
2. 情况说明模版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