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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科发布日期:2023-10-24点击数:


各学院:

现启动学校 2023-2024 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主要依据

国家助学金评选参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国家 、省政府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管理办法》以及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评选。

二、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划拨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和资金 ,以及学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 本次国家助学金能够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 一 )特殊困难档次和困难档次学生均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

( 二 )一般困难档次享受国家二等助学金。

最终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国家一等助学金名额

国家二等助学金名额

冶金与矿业学院

842

135

测绘学院

307

71

电气与机械学院

1004

378

建筑工程学院

900

231

环境与化工学院

548

89

计算机信息学院

574

146

商学院

946

60

艺术设计学院

263

47

外语学院

260

38

体育学院

31

21

合计

5675

1216

注意事项:

( 一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是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认定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包括已认定的退役士兵学生以及高职扩招四年级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1;

( 二 )本批次认定的20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从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列支;

(三)本批次认定的1名高职扩招四年级学生享受学校定期困难补助 , 从学校助困专项基金列支。

三、补助标准

评奖项目

奖助标准

发放方式

国家一等助学金

380 元/(月.人)

按月发放,每学期根据学生在 校月份数发放 1-5 个月

国家二等助学金

280 元/(月.人)

按月发放,每学期根据学生在 校月份数发放 1-5 个月

退役士兵学生国家 助学金

330 元/(月.人)

每学期发放一次,根据学生在 校月份数发放 1-5 个月

学校定期困难补助

特殊困难:200 元/(月.人);

困难和一般困难:150 元/

(月.人)

每学期发放一次,根据学生在 校月份数发放 1-5 个月

四、申报要求

( 一 )请各学院做好本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定期困难补助的评选工作 ,整个评选流程在学工系统相应模块开展。学生登录个人学工系统账号提交申请 , 申请经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以及学校审定后即完成整个申请流程。 流程结束后可生成供打印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学校 定期困难补助申请表》。国家助学金在线内容填写要求和纸质一样 , 请参照附件 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范例》。

( 二 )辅导员审核时需上传《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定期困难补助评选班级评议登记表》(附件 3 ); 学院审核时需上传学院评审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和院级公示照片(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的敏感信息和隐私 ,照片不少于三张) ; 院级评选结果需经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 ,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 ,方能上报学生处 。院级评选工作请于10 月 31 日前完成。


附件: 1. 2023 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2.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范例

3. 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定期困难补助评选班级评议登记表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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