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启动学校 2023-2024 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主要依据
国家助学金评选参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国家 、省政府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管理办法》以及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评选。
二、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划拨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和资金 ,以及学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 本次国家助学金能够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 一 )特殊困难档次和困难档次学生均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
( 二 )一般困难档次享受国家二等助学金。
最终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国家一等助学金名额 | 国家二等助学金名额 |
冶金与矿业学院 | 842 | 135 |
测绘学院 | 307 | 71 |
电气与机械学院 | 1004 | 378 |
建筑工程学院 | 900 | 231 |
环境与化工学院 | 548 | 89 |
计算机信息学院 | 574 | 146 |
商学院 | 946 | 60 |
艺术设计学院 | 263 | 47 |
外语学院 | 260 | 38 |
体育学院 | 31 | 21 |
合计 | 5675 | 1216 |
注意事项:
( 一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是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认定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包括已认定的退役士兵学生以及高职扩招四年级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1;
( 二 )本批次认定的20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从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列支;
(三)本批次认定的1名高职扩招四年级学生享受学校定期困难补助 , 从学校助困专项基金列支。
三、补助标准
评奖项目 | 奖助标准 | 发放方式 |
国家一等助学金 | 380 元/(月.人) | 按月发放,每学期根据学生在 校月份数发放 1-5 个月 |
国家二等助学金 | 280 元/(月.人) | 按月发放,每学期根据学生在 校月份数发放 1-5 个月 |
退役士兵学生国家 助学金 | 330 元/(月.人) | 每学期发放一次,根据学生在 校月份数发放 1-5 个月 |
学校定期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200 元/(月.人); 困难和一般困难:150 元/ (月.人) | 每学期发放一次,根据学生在 校月份数发放 1-5 个月 |
四、申报要求
( 一 )请各学院做好本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定期困难补助的评选工作 ,整个评选流程在学工系统相应模块开展。学生登录个人学工系统账号提交申请 , 申请经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以及学校审定后即完成整个申请流程。 流程结束后可生成供打印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学校 定期困难补助申请表》。国家助学金在线内容填写要求和纸质一样 , 请参照附件 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范例》。
( 二 )辅导员审核时需上传《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定期困难补助评选班级评议登记表》(附件 3 ); 学院审核时需上传学院评审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和院级公示照片(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的敏感信息和隐私 ,照片不少于三张) ; 院级评选结果需经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 ,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 ,方能上报学生处 。院级评选工作请于10 月 31 日前完成。
附件: 1. 2023 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2.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范例
3. 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定期困难补助评选班级评议登记表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