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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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交2023级新生高中学籍档案的通知
作者:学生服务管理科发布日期:2023-10-12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档案管理规定要求,2023级新生高中档案需全部移交学生处统一管理 ,现将移交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一、档案整理

各班级带班辅导员需查阅每一份新生学生档案 ,查阅完毕后整理新生高中档案 ,按照班级用编织带捆好 ,每个档案袋右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每班班级档案排列顺序按照班级名单学号顺序摆放 ,以便毕业时提取。没有高中学籍档案的请通知学生本人于11月30日前到原所在高中学校提取档案交学院档案负责人。

二、学工系统档案信息管理操作步骤

导入导出班级名单, 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导出学院汇总表格盖章签字后纸质版交到学生处。

(一)导入==>进入学工 系统档案管理==>档案信息登 记==>高中档案导入登记表栏目导出模板==>数据填写==》进入高中档案导入栏目导入已编写的模板。

(二)导出==》进入档案信息登记 ,“查询导出 ”栏目, 分班级导出本学院所有班级明细==》打印分班级档案信息登表 ,学生签字确认。(签字后的纸质单子附在每班捆好的档案袋最上面 , 学院复印留底) 。

(三)学院汇总表导出==》进入档案信息统计栏目==》选择年级、院系 ,点击查询==》“查询导出 ”栏目导出整个学院汇总的大数据。

三、报送纸质材料

(一)学院汇总表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院复印留底。

(二)导出的班级名单经学生签字确认后附在班级档案首页。

(三)移交学籍档案、汇总表需各学院负责档案管理的老师亲自到场清点报送签字。

四、移交时间

商学院10月20日前将学籍档案移交至莲华校区4栋档案室 ,安宁校区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移交至安宁校区创新楼三楼档案室。各学院请安排专人(辅导员)负责 , 移交前请主动提前与接收负责人联系对接。

档案接收负责人: 王 娜 15087053745

非工作时间段安宁学生助理: 王 伟 15198363504  张鑫鑫 15368930168

附件: 2023 级新生档案统计学工系统导入模板(以班级为单位收取)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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