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昆冶高专校发〔2021〕37号关于印发《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业导师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2023-2024学年学业导师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学业导师工作制度,取消原有的班主任工作制度。
二、普通全日制大专每个行政班配备1名学业导师,每名学业导师可担任的班级数不超过2个。
三、学业导师可优先从从本院专任教师中选聘,也可以跨学院,从职能部门中达到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选聘。辅导员不担任学业导师,聚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023-2024学年学业导师选聘与配备工作由学院负责,并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后于2023年9月30日之前报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电子版发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思政(教育)科办公平台,纸质版加盖本学院公章后同步报送。
附件:2023-2024学年学业导师选聘登记表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