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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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服务管理科发布日期:2023-07-12点击数:


各学院:

2023年暑假将至,按照《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高校学生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期末及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学生人身、财产等各方面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组织学生离校

(一)各学院要告知学生:暑假期间若无特殊情况的同学原则上不留校,特殊情况须留校的同学要向学院申请审批,学院报学生处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留校,留校学生凭学生证扫码进出校园,留校期间严格按照学校假期间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开学返校时间严格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执行。

(二)按照安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关于做好高等院校学生暑期交通安全工作的提示相关要求,学校安宁校区就读的学生推荐乘坐“暑期校园直通车专线”返家。详情请关注“安宁职教”或“云南校园直通车” 官方微信公众账号。

二、切实做好学生假期间安全和法纪教育工作

各学院在放假前,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工作。政治安全要向学生讲清讲透重要性、必要性,使学生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培育政治安全思维;防电信诈骗、校园贷、网络赌博、非法集资等宣传教育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财富观,警示学生不能贪图小利、不能非法出卖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QQ号、微信号、支付宝等网络账号,为诈骗分子拨打引流电话、发送引流短信,利用个人银行卡为诈骗分子洗钱转账等;提醒学生离开宿舍前务必关好门窗、关闭水电,贵重物品带离宿舍;要注意防盗,现金及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保护好人身及财产安全;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外出不要乘坐非法运营车辆。结合暑期特点,要对学生加强防溺水教育,一定要强调: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下水游泳时要使用救生衣、救生圈等自我防护措施,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各学院在假期间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要严格管理,确保安全。任何师生不得以暑期社会实践的名义,组织学生到校外务工。

三、准确掌握假期学生动向

(一)各学院要准确掌握暑假离校学生的具体去向,7月14日以前在学工系统上做好学生离校登记工作。各学院要把《学生留校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1)、《学生离校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同步告知学生家长,要安排辅导员将未返家学生的情况及时告知学生家长,要求学生到家后,通过短信、微信、QQ 等方式向辅导员老师报告,同时把家长知情同意书反馈给带班辅导员备案。

(二)暑假期间,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协助留校同学的管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各学院每日的日报告及学生管理台账中及时反馈。

四、做好暑期征兵工作

2023年下半年征兵工作,两校区校内入伍学生校外上站初检将于7月13日完成,复检及政审也将陆续开展。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8月10日18点前仍然可以通过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请各学院在暑假期间继续做好征兵宣传动员及与学生入伍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相关学生管理工作

(一)假期间易班签到

学生暑假期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25日暂停易班地址健康签到,2023年秋季学期签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假期各学院要继续执行“日报告”制度

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按时将日报告报送至学生处。

(三)做好学生返校情况上报工作

请各学院在开学上课前一天到学生宿舍清点学生返校情况,并于学生上课第一天中午12点前将返校情况及时报送学生处。同时须与未返校的学生及时取得联系,确定未返校原因及具体返校时间。

六、暑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将根据各级要求及时调整,请各学院关注相关通知信息并按要求落实。

附件:1.学生留校家长知情同意书

2.学生离校家长知情同意书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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