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持续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切实发挥辅导员工作室在育人方面的实效,提升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不断丰富学校“双高”建设的内涵,根据《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昆冶高专学发〔2019〕26号)的相关精神,现将2023年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全体专职辅导员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3日
三、申报数量
各学院限报1个辅导员工作室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规定遴选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担任工作室负责人,组建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工作室团队,认真研讨并形成工作室名称和建设方向,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室建设计划。其中,组建工作室团队成员的确定,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充分考虑工作室建设和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请各学院填写《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连同相关材料电子版报于6月23日前报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思政教育科办公平台,纸质版交创新楼705办公室。
附件:1.《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