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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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科发布日期:2023-05-09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上级新修订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

请各学院借学校每年两次征兵工作开展的时机,通过政策宣讲、主题班会等方式向在校学生宣传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二、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涉及的申报事项包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以及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三项。

(一)申报流程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二)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以及材料要求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资助对象

第一类: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或应(往)届毕业生,可对入伍前已完成学年所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其中五年制大专学生入伍的,只对大专阶段(即第四年和第五年)已完成学年所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注意:大一新生刚进校即入伍的不符合该类资助条件。待其退役复学后,可申请第二类的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第二类: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学生,可对复学后还需修完的学年所要缴纳的学费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

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均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该标准自2022年起执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金额执行,逐年进行减免。

材料要求符合第一类申报条件的学生需提交: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请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该表,手填或复印无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表格样式见附件2),银行账户信息只能填写本人中国银行或农业银行的账户信息。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还需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符合第二类申报条件的学生需提交: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请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该表,手填或复印无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表格样式见附件3)。该表格必须由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署意见并盖章。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在退役证书复印件背面填写本人中国银行或农业银行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号和户名。

(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资助对象:2015年起,被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我校应(往)届毕业生可申请该项国家资助,其中五年制大专毕业生只对大专阶段(即第四年和第五年)所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资助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均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该标准自2022年起执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材料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需提交:

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请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该表,手填或复印无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表格样式见附件2),银行账户信息只能填写本人中国银行或农业银行的账户信息。

2.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 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还需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

资助对象: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符合条件的高职扩招学生也在资助之列,资助总年限为3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

资助标准:对入学后按规定的修业年限,逐年进行学费减免,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金额执行,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该标准自2022年起执行)。

材料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需提交:

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请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该表,手填或复印无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表格样式见附件3),该表格必须同时由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及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 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在退役证书复印件背面填写本人中国银行或农业银行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号和户名。

(四)申报时间和接收材料说明

各学院全年接收申报材料,并分别于5月30日和9月30日前将通过学院初审的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将复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于10月底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注意:申请表一律采用全国征兵网在线打印的表格。

(五)特别说明

1. 无论是退役复学还是退役入学,学费减免改为逐年减免的方式,但学生只需要提交一次申报材料即可。

2. 若学生存在入伍后退兵的情况,请各学院及时上报学生处,以便学生处及时将信息上报省教育厅,从而停止对退兵学生资助款的下拨和发放。

(六)常见问题解答

1. 大一新生到校报道后即入伍,但已缴纳第一年的学费,是否能申请学费补偿?

答:不能。大一新生入伍不符合申报条件,只有等其退役复学后,再申请退役复学学费减免。若该生的家庭情况确实较困难,需要申请退学费,请持已缴纳学费的相关证明到财务处办理。

2. 全国征兵网的个人登录账号记不清或者不知道的,要怎么处理?

答:请咨询入伍地的征兵办公室。

3. 如果申请人本人的中国银行卡或农业银行卡弄丢了,人在部队无法补办,可以由其父母代领吗?

答:可以,但是必须提供由申请人本人或父母亲自手写的一份情况说明原件(A4纸大小,模版见附件4)。

4. 退役复学后,已提交了学费减免申报材料,是不是就不用缴纳学费了?

答:根据学校财务要求,请已提交申请的同学先按时缴纳学费,学校后续会将学费减免资金汇入学生指定银行账户。

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所有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请按照统计表的顺序在左上角编号。

附件:1.2023年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明细表(包含三张表)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4.情况说明模版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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