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在“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来临之际,为培育学生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营造校园良好心理文化氛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云南省2023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五个一”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于2023年5月-6月开展第十七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培育积极心态 争做时代新人
二、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三、活动时间:2023年5月-6月
四、活动内容
(一)大学生校园心理情景剧比赛
(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朋辈关爱之星”评选
(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四)心灵树洞
(五)时光邮局
(六)特色“班团活动”
(七)朋辈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八)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九)心理健康读书会
(十)心理健康海报征集活动
(十一)“5.25”心理健康日主题活动
(十二)心理健康工作案例研讨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落实“一线学生工作法”,要与学校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心理健康教育科积极联动,主动走访宿舍。与学生促膝谈心,了解学生所思所想,主动关心学生,解决学生心理困惑和问题。
(二)各学院要围绕活动主题,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和精心设计心理健康教育节系列活动,将开展“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作为不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大学生心理素质的重要举措,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第十七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方案
附件1
培育积极心态争做时代新人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第十七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云南省2023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五个一”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精神,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心理调适能力,着力推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迎接5月25日“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日”的到来,学校将于2023年5月-6月开展第十七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活动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牵头,各部门、各学院共同参与。
一、活动主题:培育积极心态 争做时代新人
二、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三、活动时间:2023年5月-6月
欢迎关注“昆明冶专心理健康服务”公众号,了解活动详情,参与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大学生校园心理情景剧比赛
1.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大学生均可组队参赛。每个学院、每个校级学生组织,限报一支参赛队参加决赛。每队由1名老师指导,参赛队员不超过10人(含10人)。
2.内容形式
以大学校园为空间,反映大学生的校园生活,具有心理学色彩和启迪价值。作品须是原创,能完整体现一个故事的内涵,剧目的表演时长在8分钟(含8分钟)以内。
3.比赛流程
(1)初赛:学院及校级学生组织于2023年4月21日至5月21日期间自行组织初赛。每个学院及校级学生组织推选1部优秀作品,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
(2)决赛:2023年5月26日(周五)13:00在安宁校区艺术中心举行现场决赛。
4.比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组织奖4名;优秀指导老师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
5.相关要求
所有报送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学校拥有对报送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播等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取消学院参加活动资格,取消比赛获奖名次与证书,并予以通报,涉事方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朋辈关爱之星”评选
1.参评对象
心理健康社团骨干成员、心理信息员、宿舍长、班长等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积极分子。
2.评选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15日
3.评选条件
(1)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
(2)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收集报送班级心理健康信息,工作记录详实,成效明显。
(3)积极参与或协助学校、学院开展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4)密切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科做好心理普查、心理健康教育等大项专题活动,积极主动完成心理健康教育科的日常咨询辅助工作,工作记录完备详实。
(5)在处理同学日常心理困惑时,能够积极主动,不推诿不反感,并尊重和保护每位同学的隐私。
4.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积极分子填写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积极分子“朋辈关爱之星”申报表,向各自学院提交申请,由各学院评定后统一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科,学校召开评审会确定。
5.相关要求
(1)各学院推荐的“朋辈关爱之星”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在校班级数(含K班)的10%。
(2)5月15日前,请各学院将“朋辈关爱之星”申请表及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创新楼705,电子版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科平台。
(三)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1.参评对象
从事一线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师
2.评选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15日
3.评选项目及名额
评选10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4.参评条件
(1)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具备辨别学生心理异常的能力,能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心理疏导和帮扶;
(2)具备一定的心理辅导及危机干预的知识和技能,能及时发现学生中的危机情况,及时上报学院、学校,能够采取及时有效的干预措施;
(3)组织学生开展较为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较好的培养学生心理朋辈队伍;
(4)积极配合学校和学院按时完成心理健康相关工作;
(5)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理论与技能,积极参加各类心理健康相关培训以及业务学习和督导活动。
5.相关要求
(1)各学院、相关部门限报2名教师参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2)5月15日前,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将所推荐的参评人的评选材送创新楼705室,电子版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科平台。学校召开评审会评定。
(四)心灵树洞
生活中,难免遇到一些烦心事:也许是学业和生活的压力,也许是对异性的心动或感情的困惑,也许是对未来的不知所措听...也许你身边不乏关爱你的至亲好友,但有些话你难以说出口;有些小秘密被你埋在心底,暗自忧伤。心理树洞活动中,一切都是匿名的,你可以尽情地宣泄你的情绪、诉说你苦闷和忧虑。
1.参与对象:全校师生
2.活动时间:2023年5月至6月(活动长期有效)
3.参与方式:识别下方二维码,以匿名的形式,说出自己的心声,倾诉埋在心底的秘密。
(五)时光邮局
“时光邮局”也称慢邮,收件人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同学、朋友、老师。收件时间可以是未来的某一天,到达指定时间后信件将送给特定的收件人。生活中,我们总有一些话想对“TA讲”但又不敢当面说;期望能将某一刻的感受、想法与期望,和同学、朋友、爱人一起分享;有很多话想对未来的自己,自己的亲人,朋友,老师说。那么,写封信吧!“时光邮局”会在指定的时间把信件送给特定的收件人,如果您愿意,可以将最宝贵的回忆与憧憬交给时光邮局来保管和投递。时光邮局必达成所愿,不负所期。
1.参与对象:全校师生
2.活动时间:2023年5月-6月(活动长期有效)
3.参与方式
(1)写信
参与的师生可以自行准备信封、信纸,也可以到创新大楼804室(安宁校区)、一号教学楼117室(莲华校区)领取学生处准备的精美的信封及信纸。亲笔写下信件,并封装好。
(2)投递
投递地址:创新大楼804室(安宁校区)、一号教学楼117室(莲华校区)。学校分别设置了2个“时光邮局”投递箱,参加活动的师生将信件投至“时光邮局”邮箱中。
(3)静待收信
工作人员会在寄件人约定的时间将信件送至收件人,信件寄出再次核实收件人的联系方式。信息不全或无法送达的信件将退回投递人。
(六)特色“班团活动”
1.参与对象:全校各班级
2.活动时间:2023年5月-6月
3.活动地点:各班级自行组织
4.活动方式:各班级自行确定
5.活动要求
(1)各学院辅导员老师主动进班级、进宿舍,指导班级采取团体辅导体验、寝室文化建设、文化艺术欣赏、体育锻炼打卡、户外素质拓展等形式,开展多样化、各具特色的班团活动。学校心理咨询老师将为各学院提供指导。
(2)6月15日前,请各学院将特色“班团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科平台。
(七)朋辈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1.培训主题: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及干预
2.培训对象:2021级、2022级各班班长
3.培训时间:2023年5月12日14:00
4.培训地点:安宁校区大学生艺术中心
(八)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1.活动主题:大学生恋爱问题与婚姻认知探析
2.主讲人:殷国聪
3.时间:5月18日19:00
4.地点:安宁校区大学生艺术中心
(九)心理健康读书分享会
1.参与对象:全校师生
2.报名方式:“到梦空间”APP
3.活动时间:5月12日、5月28日、6月16日
4.活动规则:详见“到梦空间”活动详情页
5.活动地点:安宁校区创新大楼808室
(十)心理健康海报征集
情绪管理是大学生健康生活的必修课,为引导我校同学关注自身心理健康,学会做好情绪管理,学校以“拥抱孤独”、“走出失落”、“超越自卑”为主题,开展三期心理健康海报征集活动。
1.参与对象:全校师生
2.报名方式:“到梦空间”APP
3.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5月21日、6月16日
4.提交作品地点:安宁校区创新大楼805室
5.活动规则、奖项设置:详见“到梦空间”活动详情页
(十一)“一步一情 健康校园行”5.25心理健康日主题活动
1.参与对象:全校师生
2.报名方式:“到梦空间”APP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
4.活动地点、规则:详见“到梦空间”活动详情页
5.活动时间:2023年5月25日16:00
(十二)心理健康工作案例研讨
1.参与对象
各学院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科全体成员
2.研讨时间:2023年6月16日14:00
3.研讨地点:创新楼808室
4.活动方式:各学院上报1-2个心理健康工作疑难案例,心理健康教育科筛选5个案例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