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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晨、午、晚检制度
作者:学生服务管理科发布日期:2023-04-12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晚检制度。

一、建立以宿舍为单位的晨午检制度,宿舍长对学生每日进行身体情况询问和体温详细检测,检测时间为早7:30,下午13:30、晚上20:00并填写晨午检表,班长汇总数据后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核实无误后上报学院,学院汇总后报学生处汇总,并在17:00前将异常情况(只报异常)报卫生所对口负责校医;20:00若有异常情况再次上报。

负责人:宿舍社长、班主任、带班辅导员,责任人:学院院长、书记

二、建立以部门为单位的晨午检制度,部门负责人对部门人员每日进行身体情况询问和体温详细检测,检测时间为早7:30,下午13:30并填写晨午检表,部门负责人汇总数据后报告工会负责人,17:00前工会将异常情况报卫生所对口负责人;20:00若有异常情况再次上报。

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

三、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者,舍长和班主任及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嘱其全程佩戴口罩,不予上课、上班,同时到学校卫生所就诊,再由卫生所初诊、转诊。

四、晨午晚检制度流程图

五、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宿舍社长负责督促宿舍成员每天在规定时间内测量体温,并严格登记,腋下体温超过37.3°C即为发热。

2、班主任或班干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后勤管理处医疗中心及学院责任人,校医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并协助送医就诊。

3、学生患流感、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全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4、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5、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医务室医生判断病情,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建议协助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同宿舍同学情况,宿舍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单独隔离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上报情况。

6、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录,班主任、班干部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史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学院、班级、联系电话,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等。

7、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隔离病人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必要时安排单人宿舍隔离)。

8、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后勤管理处卫生所,相关部门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9、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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