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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全省德育、语文课统考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语文课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职[2004]4号)的要求。结合中专部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统考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2003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微机中八班)需参加德育考试,2002年秋季入学的二年级学生(水电中五、微机中七)需参加语文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 语文(9:00-11:30)
下午 德育(14:30-17:00) 三、组织方式和要求 1、由学校组织考试,考场设在中专部,每个考场25名学生,两名监考教师(中专部安排),实行单人、单桌、单行。 2、由学校公共课部语文教研室及社会科学部德育教研室负责组织阅卷,实行非任课教师集体、“流水线”阅卷,阅卷教师在试卷上签名。 3、在考试结束两周后将统考成绩表和统考质量分析表上报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4、统考严格按省教育厅编制的“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程统一考试守则”进行。 四、辅导教师及辅导时间安排 为认真执行省教育厅“统考通知” 精神。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学校安排公共课部语文教研室及社科部德育教研室抽调专任教师对中专学生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考前强化辅导,具体如下:
五、辅导教师课时及津贴的发放 1、辅导教师计划课时:经学校语文教研室及德育教研室教师认真研究、讨论。语文课共需80学时(其中微机中七班40学时、水电中五40学时);德育课共需40学时。 2、辅导教师课时津贴的发放:辅导教师所增加的额外课时量由中专部向学校提出申请,单独计发,不计入辅导教师总课时量,但可作为考核教师工作量的依据,课时发放标准由中专部按辅导教师相对应的职称发放。 六、其它未尽事宜: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中专部及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中专部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