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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学生奖励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奋发向上的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为鼓励刻苦努力、积极向上,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及荣誉感,建立良好的学风、校风,树立更多的团结友爱、努力学习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中专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学习奖励: ㈠学习优秀奖: 1、 一等学习优秀奖:奖给班级中在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第一名的同学,奖金100元; 2、 二等学习优秀奖:奖给班级中在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第二名的同学,奖金50元。 ㈡学习进步奖: 奖给班级中在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进步最大的同学,奖金50元。 二、 活动奖励: ㈠凡参加国家级活动,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者,分别给予300、200、150、100元的奖励; ㈡凡参加省级活动,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者,分别给予200、150、100、80元的奖励; ㈢凡参加校级活动,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者,分别给予100、80、50、30元的奖励; 三、 优秀班级奖: 奖给在上一学期,“班风杯”第一名的班级,奖金100元;同时作为推荐上级“先进班集体”的候选班集体。 四、 优秀学生干部奖: 奖给在上一学年学生干部评审中,排名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学生干部,分别给予100、80、50元的奖励。 五、 文明宿舍奖: 奖给在上一学年宿舍评比中,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奖金50元。 六、 优秀团支部奖: 奖给在上一学年团学活动开展最佳的团支部,奖金100元;同时作为推荐上级“红旗团支部”的候选集体。 七、 所有奖励需经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学生工作联席会议审批,奖金由中专部学生科统一发放。 八、 本办法由中专部学生科负责解释。 九、 本办法自二○○三年九月十九日开始执行。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 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