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校 首届才艺大赛 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了落实我校人文素质教育系统工程,营造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让广大青年学生有一个展示自我才艺的舞台, 加强同学间文化艺术交流,培养学生艺术气质,激发学生自我表现能力, 学校决定由校团委、经济与管理学院主办,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承办 我校首届才艺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大赛主题  
  展青春魅力,建和谐校园
三、大赛时间及地点
(一)初赛时间: 2007 年 10 月 16 日 - 2007 年10 月31 日
   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赛,并于 2007 年 10 月 31 日前 将参赛选手名单及参赛作品报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
(二)决赛时间 及地点 : 2007 年 11 月 9 日(学校礼堂)
四、比赛形式:
(一)、表演类
   表演类比赛由歌曲、舞蹈、器乐、戏曲等组成,采取个人参赛方式,选手选其中两项进行比赛,每项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自备伴奏、乐器、服装),比赛 采取现场评分、评奖的方式 。
(二)、作品类
   作品类分为美术摄影类和手工制作类两项,采取个人或组队(每队不得超过 4 人)参赛, 集中展出、专家评定的方式,获奖作品在表演类才艺决赛现场进行表彰。美术作品尺寸不得小于 30cm × 40cm, 摄影作品尺寸不得小于 8 寸。
五、大赛相关事宜
(一)表演类和作品类由各学院按名额推荐选手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表演类

作品类

冶金与矿业学院

1

4

自动化与电力学院

2

6

测绘与信息学院

2

6

环境与化工学院

1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4

建筑与艺术学院

2

6

材料与机械学院

2

6

物流与交通学院

2

4

外语与外事学院

1

2

社会科学与公共学院

1

2

共计

15

44

(二)大赛将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评委,保证比赛的公平、公开、公正。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
1 、表演类: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5 名,三等奖 8 名;
2 、作品类:一等奖 4 名,二等奖 10 名,三等奖 16 名;
(二)集体奖:根据各学院团委组织报名、选手参赛、获奖情况等,评出最佳组织奖 4 名。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团委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2007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自动化与电力学院 0871-552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