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部门领导 工作职责 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 大事记 西校区 北校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简介>>工作职责>>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制定、落实学生工作计划和管理规章制度,全面组织、实施学生工作。

    2、负责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旋律教育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负责对学生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贫困生思想教育活动。

    4、负责全校专兼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培养、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德育科学研究。

    5、负责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6、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评比、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评审、发放各类学生奖学金。

    7、负责调查学生违纪事件,处理违纪、违法学生,搞好对犯错学生的处理和教育转化工作。

    8、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助学、减免学费、临时性困难补助的审批,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9、负责建立和维护大学生德育网站和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10、协助党委组织部对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各类学生骨干队伍的教育、培养,以及学生党支部的建设工作。

    11、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联系电话:0871-6051132 6051133 6051134 6051135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xgb@kmy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