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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冶金高等专科专科学校成人教育学院 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和教学要求 一、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1、
学籍的取得:学生必须参加全国成人大专招生统一考试和专业课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被我校录取,方可取得正式学籍。 2、
学籍的管理:成教学院负责办学点所有学员的学籍管理,办学点协助管理,在学习过程中学员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办学点和昆冶专成教学院。 3、
毕业证书的取得:学生在学制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各科成绩合格,通过思想鉴定合格,方可毕业,发给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否则只能取得结业证书。 4、
结业证书的取得: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有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学校发给结业证书,不及格课程在一年内可向学校申请补考,补考及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5、
注册:学员必须按时缴费、注册,学生不按规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或延长发证时间。 6、
课程考核:执行《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成人教育学院课程考核办法》; 7、
补考:补考有正常、非正常之分;参加正常考试的不及格的课程享有一次统一进行的正常补考,除此外均为非正常补考; 8、
退学:学员在学习期间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时,经本人申请,可办理退学。另外,学员发生以下情况则令其自动退学:在学习期间累计达四门课程经补考仍不及格者或学生在学习期间累计两次考试作弊者等。 9、
教材管理:采取一次性预收方式进行管理,目的是为了各位学员能较早地领到教材,便于平时的自学;即在第一学年注册时,根据专业每人预交400~500元,学业结束时多退少补,一次结清。2003级工商管理高职大专预收教材费为500元。 二、对高职大专学员的学习要求 1、基本学习方式: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 2、集中授课:其目的是让学员系统掌握课程的内容,解决重点和难点,课程教学学时为全日制的40%至60%,由我校选派合格教师到办学点进行授课。要求学员必须参加面授,对面授缺课者按《面授缺课学员管理办法》处理; 3、集中授课时间:玉溪办学点2003级工商管理(高职)大专班集中授课时间为周末的星期五晚上和星期六上下午(具体的授课时间见学期课程表); 4、自学:学员自学尤为重要,因此在进行集中授课之前学员必须进行自学和完成各章节的习题作业; 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员应注意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及时把所学知识应用到生产工作中。 面授缺课学员管理办法 面授教学是成人学历教育各环节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目的是通过面授教学让学员系统和重点掌握课程的内容,因此,为了保证我校成人教育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我校成人教育的教学质量。鉴于部分学员因工作繁忙而不能按时按量参加面授教学,根据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因工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的学员,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同时,为严肃成人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和考试纪律,加强对不能按时按量参加面授教学学员的管理,特制定面授缺课学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要求学员按时参加面授,面授期间确因工作离不开而不能按时面授的学员,必须履行请假制度和办理相关手续,但请假时限不能超过课程面授教学时数的二分之一,超过者将不能参加正常考试; 第二条
对无故缺课三分之一的学员,一律不得参加正常考试; 第三条
缺课超过规定的学员,即便参加了正常的考试,其考试成绩作废; 第四条
对属于第一、二条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课程面授结束时进行的考试)的学员,其课程的考核由学校组织教师重新出题,在学员自学的基础上进行水平考试(不参与其他学员的正常补考),水平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下一学期,但学员须提出申请,方能可参加考试,并根据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每门课程收取40元的考务费; 第五条
参加水平考试不及格的课程,享有一次补考的机会,对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在学业结束前(最后一学期)可再进行一次补考,并将根据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收取补考费,即第一次补考每门课程20元,第二次补考每门课程100元。 成绩考核办法 课堂教学是成人学历教育各环节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课程成绩考核是检验学员学习情况和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目的是通过课堂教学和考试让学员系统重点地掌握课程的内容,因此,为了保证我校成人教育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我校成人教育的教学质量。本着以抓考试管理,促学风建设和以考促学的目的,根据国家教委、省教育厅和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对因公或因私而不能按时按量参加上课的学员,课程考核严格执行《面授缺课学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个类别; 第三条
考试课程的成绩考核每学期结束由学校安排时间进行统一考试; 第四条
考试课程的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期末考试占总成绩6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40%; 第五条
考查课程的成绩考核由授课教师根据学员平时成绩(出勤、作业、提问等)和课程结束的测验按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 第六条
为督促学员积极参加面授学习,平时成绩直接与面授出勤挂钩,其中出勤成绩占总成绩的30%;如某门课程面授学时为40学时,该门课程的成绩可按出勤成绩30%,作业、提问等10%,期末考试成绩60%的比例组成; 第七条
对困公缺课二分之一以上或因私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不得参加正常考试的学员,课程成绩考核按平时成绩30%、水平考试成绩70%计算总成绩。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
二00三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