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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成教学院 关于办学点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函授面授点的管理和建设,保证我校成人教育的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结合我校的办学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学点是昆冶专成教学院面向地区、行业或大中型企业举办成人高、中等教育的综合管理与服务机构。其基本任务是组织生源、教学辅助管理、学生教育管理和后勤保障等。 二、办学点业务接受昆冶专成教学院领导,行政上接受设点单位领导,同时接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办学点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执行昆冶专的规章制度;遵守双方签订的办学协议。配合昆冶专成教学院认真、严格地实施教学管理,搞好后勤保障与服务,保证教育质量,注重办学信誉。 四、昆冶专成教学院设置办学点必须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精神,选择教育思想端正,具有生源组织能力、具备教学和生活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协商建立,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五、昆冶专成教学院的职责: 1、及时向函授面授点传达国家有关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决定,并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招生计划的申报和新生录取。 3、负责制定开设专业的教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选派或聘任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 5、负责提供相关的教材和资料。 6、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7、负责给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六、办学点的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决定,保证正常教学和工作效率。每年向昆冶专成教学院和设点单位报送工作计划和总结。 2、协助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广泛动员和组织生源。 3、按联办协议代学校向学生收取学费、教材费、补考费(正常补考20元/门.人、非正常补考100元/门.人)、管理费,并按协议与学校财务处进行结算。 4、为师生提供相应的学习和生活保障(具体内容参照协议),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5、负责向成教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兼课教师。 6、负责成教学院委托的部分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发放学生登记表、学生卡片、学员相片、毕业鉴定等。 7、协助成教学院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具体内容为: · 向学生及时、准确地发放教材、相关资料、面授通知、成绩单。 · 做好课程教学的上课记录和教学督导工作,听取学员对教学情况的反映并及时反馈给成教学院; · 认真填写每一门课程的教学质量调表,并签字(或盖章)后有效; · 上课期间的学生考勤工作,严格请假手续,但需注意学员缺课、请假时间超过课程教学时数1/3者,不能参加考试; · 做好监考工作,课程考试要求单人单桌,并认真填写监考记录; 七、各面授点设面授点负责人一名、兼职管理人员根据生源规模配备。 八、面授点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教学管理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职业道德良好,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九、授课教师原则上由昆冶专成教学院选派,各站也可根据教学需要向学校成教学院推荐具备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由学校考核聘任。 八、昆冶专成教学院对办学点的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并定期进行相应的考核和奖励。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联办协议执行,面授教师的待遇按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九、办学点办学经费以向学生收费筹集。学生学费严格按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教学管理费按学校与办学点的联办协议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办学点所留经费用于面授点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条件改善方面,超支不补,节余自留。 十一、成教学院对每一个办学点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联系。 十一、本规定从发放日开始执行,原相关规定作废。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实际协商解决。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成人教育学院
二00二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