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接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2012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受理。
一、申请范围
1、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的教师已通过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且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还未办证的人员均可申请;
2、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的教师可免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以及免测教学能力测评。但需提供学籍档案内该两门学科和教学实习的考试成绩(可在人力资源处王敏老师处申请查阅个人档案)。
3、专业技术职务为教授、副教授或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可免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以及教学能力测评,直接申请办证。
二、凡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请在2012年3月6日以前到人力资源处王敏老师处领取申请表等申请材料,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教师还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参加测评的的教师需交纳测评费180元/人。教学能力测评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为规范报送材料,使认定工作能按时、按质、按量顺利进行,现对报送材料的相关要求再次明确: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3、体检表一份(原件,需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4、课时量证明,由教务处开具(原件)一式两份;
5、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影印件一式两份;
6、身份证影印件一式两份;
7、学历证、学位证影印件(本科以上)一式两份;
8、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影印件一式两份;
9、冲洗出来的证件照一张(不要红色背景)
四、申请人领表填写后,将所有准备的材料于2012年3月12日前,交到人力资源处王敏老师处,逾期不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