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提升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教育督导条例》、《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部门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意识,带领部门加强学习,提升部门员工政治觉悟和管理水平;
4、认真履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赋予部门的岗位职责,贯彻落实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抓好内部质量保证中心的管理工作;
5、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制订部门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推动部门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6、负责部门勤政廉洁作风建设工作,严以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带头严格落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做到末位表态;
7、积极推动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按质量螺旋循环上升闭环管理要求,推动学校内部质量管理不断上台阶。
8、踏实为全校师生服务,广纳谏言,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文明、礼貌、热情、耐心做好各项工作。
9、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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